17/6/2008

親情何「價」?


已故藝人梅芳遺高等法院判梅芳母親敗訴梅媽維持每月得到七萬元生活費法庭同時頒令涉及的堂費全數由梅芳遺支付梅媽堅持會上訴女兒過億元遺無理由讓外人瓜分

還有張學友的哥哥李彩華的爸爸……

看到以上報導大家有什麼感覺

大部份人都喜歡歌頌親情的偉大父母如何為子女凡奉獻一切子女如何孝順雖然父慈子孝大有人在但不得不同時指出以血源關係為藉口傷害及利用家人的亦不為其數

我是一個超理性的人血源關係本身對我來說沒有內在固有的(intrinsic)價值沒有人可以只憑一句「但我是你的XX (親人關係)呀!」而可以從我身上取到一些時間上或金錢上的付出或「著數」

其他人可能會覺得我很奇怪但我卻同時可以為知己赴湯蹈火傾家蕩產因為我知道他們也會這樣支持我

對我來說親人跟朋友一模一樣絕對可以選擇

芳有兩名兄長但只有她從小跟姐姐不眠不休賣唱養家中一已輟學成名後仍為母親哥哥還債終於姐姐跟她都身患身頑疾相繼在盛年痛苦地離開

我想說的是如果我是梅梅媽早已在我的生活中消失得無影無蹤更何況每月七萬元生活費!放屁!

後註生活費已增至12萬元

4 則留言:

  1. 遺產案一定冇我份去煩, 因為我地係窮人~
    [版主回覆06/18/2008 11:21:00]有時唔係錢既問題,做親人要付出既仲有時間、心機同關懷。
    無付出,有唔應該望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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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梅艷芳 留下給母親的,是最偉大、最負責任,也是一份長遠的孝心!
    [版主回覆06/18/2008 11:15:00]我就唔同意嘞!就係因為愚孝,先至會寵到有梅媽這種人。如果梅 艷 芳一早唔理佢亞媽同亞哥,可能佢地兩個仲有機會重新生性做人。
    又正如寵兒女寵到是非不分,兩種都不值得任何人學習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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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都係甘話..有D人就係甘...恃住自己係一家人就得寸進尺...好討厭呀
    [版主回覆06/19/2008 04:44:00]老馮!好多家人都係咁,我一見到黎D人會即刻有咁遠走咁遠。盡量唔會俾黎D人有機會令我唔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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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DAI ADORU21/6/08 06:02

    梅艷芳這一生真的太傳奇,愛情和親情的不如意卻是她的遺,也許如果她只是一個普通人,結果就不會這樣吧……
    [版主回覆06/22/2008 01:51:00]她的姐姐最後也做了普通人呀,但仍然身患癌症中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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