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2017

KPOP偶像賺的辛酸錢,為何女團大部份會解散?

今次不談防彈,寫寫KPOP的其他。

韓國KPOP樂壇的競爭非常大,雖然三大娛樂公司都是隔幾年才出一個新團,但不代表其他中小型公司不會餒敗餒試,每年新出道的韓團,平均有20-40個吧,但一般男女團亦只會各有兩三個能跑出來,繼續發展而不會解散或被投閒置散。

令次我想寫的,是韓偶是如何賺錢,及為何有些韓團會解散。

韓偶,說到底,是一門生意,即使某個團天資如何卓越,後天如何努力,但如果盈利率不夠高,娛樂公司也不會繼續浪費資源在他(她)們身上。

那娛樂公司靠什麼賺錢?簡單一句,最主要就是韓團的第一張合約。

韓偶在訓練時期,都只有沒有任何收入,也可以隨時解除的訓練生合約,直至真的被選了出道,才會正式與公司簽訂第一張藝人合約。

要說藝人合約,就不得不提韓團JYJ對整個KPOP樂壇所有後輩的貢獻。

2009年,韓國第一大韓團東方神起其中三個成員(現組成JYJ),以SM娛樂跟他們簽了奴隸合約為由,要求解約。當時SM娛樂跟東方神起簽訂長達13年的合約,不計兩年的軍人服役,即長達15年,某程度上就是偶像生涯的一生了。


如果偶像賺到的錢被正常及公平地被分配,公司管理藝人洽當,合約時間長與短,其實不是大問題。但韓國第一大的SM娛樂,可算是出了名勞役及剝削其下藝人的公司,這也是為何SM是最多藝人跟公司打官司要求解約的公司。就以當年訴訟透露,2003年出道的東方神起,直至2009年與公司共修改了合約內容5次,合約期由最初的10年增至13年,要每年出2張專輯。

其他內容包括,東方神起在專輯銷量的收入比例,5萬張以下是0%,5至10萬是2%,10至20萬是3%,20萬以上是5%,這收入再由5人平分。合約期內所有藝人創作版權(包括作曲作詞),由公司擁有。如果要提早解約,不論是SM的責任或即使是雙方同意,都要向公司賠償億元計罰款(詳細合約內容可按此)。

總的來說,即是即使東方神起是當年的第一大韓團,是第一個可以在日本巨蛋舉行巡迴演唱會的韓團,以打破健力氐世界紀錄擁有全球最多收費歌迷的韓團,出過售出過百萬的專輯等等天皇級成績,但六年來長年累月走行程,扣除公司支出(所謂公司支出也是十分模糊的),他們5人在出了Mirotic專輯之後的年度結算時,基本上仍賺不到任何錢。試想像六年來已疲於奔命的他們,要繼續這樣走多9年,之後就完結整個偶像生涯,除了名譽之外什麼也拿不到,你會不想解約嗎?

有關他們跟SM的訴訟,我在這裡不多說了,只會說他們三個獨立組成JYJ後,即使受霸凌不能出現在任何電視台宣傳,也能成為KPOP界內數一數二的富豪,可在江南買下整幢商住大樓,可在濟州建渡假酒店,名車十輛八輛,而SM大部份出道十年八載超級紅的藝人,仍要住在宿舍,你就知道娛樂公司的剝削是多嚴重(我其實替仍留在SM的兩個東方神起成員覺得好可惜)。

JYJ訴訟,對韓團所有偶像的貢獻,是因為訴訟令韓國政府的Fair Trade Committee,在2009年制訂了娛樂公司,從始不能與藝人簽訂超過7年長的合約,(不過有一漏洞是如果韓團會長時間在海外活動,可再加3年到10年,SM到現在也是少有的公司會用這個漏洞),也限制了合約期內延長合約的空間。今年年初,FTC進一步限制了藝人想解約時公司要求的不合理賠償及不能要求即時賠款,限制公司以不續約就要賠錢企圖強迫藝人續約,公司不能在沒預告下單方解約,公司不能以不清楚或無理的理由單方解約等各種無理條款。

第一張合約期的長短,為什麼這麼重要。因為第一張合約,公司利潤分配率最高,很多時候藝人都是白做的。

放棄學業,放棄青春期玩樂,很多還要離鄉別井的小朋友,經過幾年甚至接近十年的訓練期,自由被嚴重限制,還要累積為數不少的訓練費用,為的是什麼?就是為了被選加入韓團,正式出道成為偶像。出道時,可以說誰也不知道,自己的團體會不會成功,會不會受歡迎(除非你來自三大公司),藝人(及其家長)為求可出道,對合約可以說是沒任何談判能力的。而且現在的訓練生,我估計有8/9成都來自貧窮家庭,即使出道後賺的錢幾少,藝人自己零收入都好,起碼公司賺到錢可以開始償還訓練費,不用繼續看著欠下的訓練費用一直增加。

以下是幾大娛樂公司,藝人與公司合約的收益分配比率(但可能不是第一張合約,因為我相信第一張合約藝人賺的比率更低):

SM娛樂 -- 專輯收入及韓國活動:公司9成,藝人1成。音樂或其他非固定演出節目:公司100%。廣告贊助:公司40%,藝人60%。電視劇/音樂劇/固定電視節目:公司40%,藝人60%。海外活動/專輯收入:公司30%,藝人70%。

JYP娛樂 -- 坊間流傳是公司6/7成,藝人3/4成。

YG娛樂 -- 坊間流傳是公司與藝人各5成。

這裡要再說SM娛樂壞話,自從第一代男團6人的神話全團不跟SM續約,之後5人的東方神起又拆夥之後,SM特別喜歡組成超級多人的男團(Super Junior 13人,EXO 12人,NCT更有15人),一來可以減少每個成員的收入,也減少成員反抗離隊對整團的影響。SM亦不鼓勵不訓練偶像參與製作音樂,團體基本上只是表演機器,某程度上亦是加強對成員的控制,減少成員收入(沒版權收入),減低成員議價或退團的能力。

但要在這裡強調,無論分幾多成,都是要先扣除開支,分只是分純利(大家就不要太羨慕某些韓團的宿舍如何華麗了,因為羊毛出在羊身上,宿舍租金也會被先扣除)。有不少藝人曾投訴過,公司結算資料的開支數據含糊不清,或開支都是支付到同屬公司擁有或群帶關係的其他機構,左扣右扣所餘無幾。而且所有韓團出道後,帶來的收入都先要扣除訓練生時期的所有開支,所以也有不少團體,第一張合約只是在還債(如FNC的AOA,出道後三年仍是零收入,基本上女團很少可以在出道第一張合計內結算收益)。

此外,扣了開支計出純利及清還所有訓練費後,就再要以N分之1比率分下去,即是一個團體有幾多人就再平均分,如果你團人數多(例如SM的大團),每個藝人最後可分的金額,可能連最低工資也不到,日跑夜跑行程都是白做。第一張合約簽訂時,因為不知道哪一個成員會特別受歡迎,即使個別成員的單獨工作(如拍劇/廣告/音樂劇)獲得了收入,大部份時候都也要以N分1比例與成員對分。

三大公司以外的中小型公司,收益分配不公可能更誇張,不少都是公司9成藝人1成的奴隸約。例如六人男團BAP就曾向公司TS娛樂提訴訟,指在出道三年來為公司帶來一百億韓圜(接近900萬美元)收入,但團體成員每人只拿到1800萬韓圜(15,000美元)。四人女團KARA亦曾與公司DSP(曾是捧紅SS501的大公司)鬧糾紛,指在一年間為公司帶來200億韓圜(1700萬美國)收入,但支付給KARA整體的只有3億韓圜(26萬美元)。

得到JYJ訴訟的成果,2009年以後,一般韓團的合約,無論新舊團都改到以七年為多(SM除外),中小型公司的新團,因成功率更低,可能更簽短至五年的合約。去年剛過了第一個七年,就是因為這樣,在這一兩年,出現了很多韓團出道七年後,不與公司續約而解散的事實,就是現在所謂的「七年魔咒」。這情況在女團的出現比率頗高,過去兩年解散的長壽女團就有2NE1,KARA,Wonder Girl,4 Minute,T-ARA,SISTAR,Rainbow,當中除了Rainbow之外,都不是什麼小團,而是紅極一時的天后級女團啊。

為何女團續約較難?很現實,就是她們賺錢能力低。老老實實,任何國家的偶像行業,吸引的男飯還是女飯多?會出錢為偶像消費的,會去看演唱會,會買周邊儲周邊的又要男飯還是女飯多?而主要金主女飯喜歡的,是男偶像還是女偶像多?

偶像行業,靠什麼賺錢?

只計發行音樂專輯,基本上是賠錢的生意,現在就算出名男團,每張專輯好賣也是約30萬張,一級團就只有防彈及EXO兩個,可賣到7-80萬張,但女團就算一支獨秀最好賣的TWICE,也只是2-30萬張,其餘所有女團都只是幾萬到10萬左右。支付製作費、上音樂或綜藝電視節目,甚至自製團體獨立綜合節目等宣傳費的所有開支,如只計專輯收支,可說是出一張賠一次。電子音源收入,因要與盜版競爭,也基本上是賺不了錢的(除非你不是偶像而是普通歌手,平日的開支及宣傳費不多也不用N分1跟人分,那只靠音源收入也可以)。

那偶像最賺錢利潤最高的收入來源是什麼?就是演唱會,與差不多是無本生利的周邊。但是因為韓國女偶像賣樣賣身材賣可愛性感多,真正有實力可以開演唱會的女團少之又少。已不計現場唱功,演唱會體力消耗非常大,一般長期在減肥狀態的女偶像,即使能演出一兩場,也絕對沒可能像男團般每年幾十場幾十場般巡演。現在真正可以在大場地,一年最多舉辦5-10場演唱會的女團,只有少女時代、及已解散的KARA及2EN1,其他女團,較好實力的可能可以“隔年”開3-4場,或最多可以做Fan Meeting演出幾首歌。而男團,Big Bang MADE tour一巡就接近70場,EXO Planet #3是37場,BAP Live On Earth是32場,Shinee一個日巡加世巡是33場,防彈的WINGS tour暫時是32場。你只要看這個差距,就知道女團很多時,只是娛樂公司的花瓶,放在一邊漂漂亮亮,真正為公司掘金的,其實一向都是男團。而事實上,大公司收入比例,也是男團七八成,女團只有兩三成。無論是男團又好,女團又好,來自三大公司又好,獨立小公司都好,只要這個團夠實力做巡迴演唱會,那團就能賺錢,也能無懼韓國本土人氣或飯圈是否強大。

如果某女團人氣高,或個別成員受歡迎,那還好,因為女團不少收入,其實與音樂無關,而是來自拍廣告及作商品代言人,又或者是拍電視劇電影(如Miss A的秀智、f(x)的Crystal及AOA的雪炫)。如果某女團真的中彩票跑出一個這樣的女星,雖然她個人可能是日以繼夜地被勞役,但公司就像多了隻會生金蛋的鵝一樣啊!但可悲的,是如果隊中有這麼一個搖錢樹,那一個女團即使未滿約,都形同已被解散了一樣,因為全團要遷就忙碌搖錢樹的行程,只可被放在一旁投閒置散了。

就因為女團收入低,在談續約的時候,雖然成員主觀地以為,終於捱完奴隸約可以提高純利分配比率了,但公司未必同意,(出名的男團有很大機會在續約時將收入比例提升到7成,因為他們賺錢能力高,公司只收3成仍覺是合理回報,女團卻不太可能,即使是超級女團又如何)。自己辛辛苦苦捱了七年真的有了知名道,要你為了繼續當偶像再簽奴隸約你亦未必想,也有不少個別特受歡迎的成員,因為想當收入高自由度大的演員或獨立發展,而不想以團體形式再續約而導致整團要解散,所以女團出道七年後解散的機會非常高。

這也是為什麼幾間大公司,每隔大約三年就會推出一個新男/女團的原因,因為要準備正當紅的團體,在七年之後因任何原因要捨棄他們不續約,那還有高利潤的新團可接棒。即使有續約,一間公司的資源人手亦有限,願意投放在利潤高的新團,一定比賺少好多的舊團重要,所以也時常會出現舊團不被重視,長久不回歸沒新歌,隨了讓個別成員做不太需要公司支援的獨立活動外,整個團像被冷藏一樣幾年都不會以團體名義活動。另外幾間大娛樂公司亦很陰險,時常會在人氣團第一張合約完結前9個月至一年,開始把他們投閒置散或不回歸,為的是減低韓團的人氣,以免該團持住高人氣加強續約談判的議價能力,或持住人氣另找後盾及自組公司獨立起來。

在大家埋怨韓團七年就解散的當兒,其實更應諒解,可能成員都比七年前成熟了,不再是沒判斷沒議價能力的青少年,不想未來歲月再在奴隸合約中白做了吧。大家做飯的可能會覺得好可惜,但你迫她們續約,繼續成為你的娛樂,某程度上也是參與剝削她們啊,就讓她們還有青春時,好好為自己未來打算,獨立發現又好,當演員又好,甚至退出娛樂圈去讀書都好吧。



7/7/2017

一個月內買了三次.......GM AGAIN!

之前提過有點病態購物,哈,就在這篇一次過放上最近“又”在一個月之內,在Gmarket買了三次的衣服吧,不過有不少是普通Tee及便服短褲那些就不放上來了。

春夏衣服好好買,是因為單件價錢真的不貴,多數只是10-30美元,現在在美國是沒可能以這個價錢買衣服了。

五月底的第一次,最喜歡亦最貴的是這一件娃娃裝。一看到照片我就愛上,雖然顏色是低調的淺卡奇,但剪綵是娃娃身娃娃袖,整件有壓皺紋,有繡花,內裡更有一層全身的網紗墊底,超特別啊!而且不是太少女的感覺,正是我的心水!來貨實物也好看,合我身不用改,我已穿過上班(都是襯牛仔褲),那天心情特別好。不過這種質料的衣服,你要預計行走時手袖碰到衫身時,會發出些少磨擦的紗紗聲,我自己完全不介意。這件43美元,以這種設計及手功,如果在美國買,起碼再貴三倍以上。




第二喜歡的,就是這套軟綿綿,好舒服的套裝。是有點中年婦人的款式,但這薄薄毛巾的質地,穿起來真是好像包了一張毛巾被單一樣!而褲子前面那一點斜斜的設計再綁上帶子,為純色的套裝帶點色彩。因為穿上身時太舒服了,所以意外地成為我的心頭好。這套裝只要19美元!



再來另一套裝,是全黑色的背心加長褲,款式是我平時外出去超市或辦雜務的便服。來貨布料質地有點粗糙,我估要洗幾次水令它軟身一點,背後的開背設計,如果大風吹起的話,是真的會露出背部的,所以我應該會貼一小條防走光的衣服膠紙,這套只要12美元。



韓國近一兩年也很流行這種條子掛頸掛膊,或像領口膊位特意剪破的tee,有闊身的也有像這件窄身的,這件我也喜歡,下身襯了條鮮紅色花花半截裙上班去,超便宜6美元。


這件燈籠袖的白花上衣,也可以,合身不用改,不過要30美元,在Gmarket這等貨色算是貴的。真可怕,現在一件普通上衣30美國,我已覺得貴,真的愈買愈cheap!




最後一件看照片覺得好漂亮,但來貨無論質地與印花都不及照片,也只是11美元,不穿也沒所謂。



還有幾件tee及背心,12件的總郵費是60美元。



隔了兩星期,我又去買了,這次都是買些便服,沒有特別昂貴的,今次喜愛的選購有三件。

這條假皮短褲(示範是黑色,有黑銀白三款),因為是罕見的銀色所以我買了,合身。其實現在我已很少穿這種比較接近熱褲的短褲了,不是因為腿不夠好看,只是年紀大不適合了,我年輕時會穿超短露臀的熱褲!這條褲13美元。






第二件看照片是普通的長袖薄針織上衣,但原來穿上身很好看,像照片配條短褲(或襯上面那條銀色短褲),又或者像我上班配條長褲只把前面束起,好有型!5美元一件真是賤物鬥窮人!



第三件是博贏了。我現在喜歡買jumpsuit或romper。一般的連衣服都是純色或深色的,但這件24美元吊帶jumpsuit有鮮艷大花花,我買的時候也是以賭博的心態試試。來貨不俗啊,而且超喜歡有側口袋!如果內裡什麼也不穿,夾位對我來說有點闊,其他部位都合身。如果加件黑色背心或緊身tee就剛剛好,我穿過上班有陌生人讚呢。不過最後我也拿去改得更合身。




這件15美元的連身裙不是不喜歡,只是質料非常貼身,我現在肚腩還沒修好,如果吃了東西可能效果不太理想,我要在知道自己不會吃東西才能穿,因為在好狀態時穿這件超好看,顯露身材之餘但保保守守的。




最後是失敗之作,看照片時覺得這裙褲的印花與顏色很美,襯白色上衣會好看,但實身物不好看而且過闊,應該不會穿了,幸好只是9美元。



另外還有3條短褲跟一件綠色針織上衣,不過這次還買了一條頸鍊(普通)及10塊Tony Moly蝸牛面膜令郵費增加,所以不寫總郵費了。



最後是第三次入的貨。不停買有個好處,就是上一次買過覺得好的,之後可以加貨,上面提到的假皮褲,我今次買多了白色(還是銀色更好看),而長袖薄針織上衣,我就把其餘兩個顏色(黑、白)都買了。



之後是兩條麻質短褲,我年輕時好喜歡穿短褲,愈短愈好,但現在真的不能穿熱褲了,不過我仍然不喜歡in-seam(內接縫)超過3吋的短褲。可惜現在在美國看到的,大部份都是很便服隨意的款式,所以在Gmarket看到這條正經一點的,而且後身是彈性的不太怕腰圍不合,就買了兩條。其實Gmarket有很多短褲選擇,幾美元一條很便宜的都有,但我選擇買比較貴(都只是22美元一條),最主要是因為那兩個顏色(綠及灰藍)少見而我又很喜歡。我一直很喜歡kelly green,但用這顏色做的衣服不多。實物也很好看,而且質料不薄夠挺身,Gmarket的貴價貨還是有點保證的。




說起kelly green,不得不提這條麻質半截裙。我本身不太穿半截裙,但也是因為顏色先吸引我,及裙頭的設計夠特別,所以買了,21美元。實物也及身,要想想上身配什麼上衣。



之後是兩件芥辣黃色的上衣,這顏色也是我的心水。兩件我都合身,價錢是背心9美元,tee 8美元。





繼續買romper,也是因為想買非深沉色的才買這件,實物也合身,只是布料比較薄應該要打底(下身加了裡所以沒問題),價錢是23美元。




最後是一對鞋。上一篇說少在Gmarket買鞋,因為鞋重而且韓國鞋質素普通。但還是買了一對,因為看照片時,覺得應該會好穿而這顏色又易配襯,更重要是最近我好想穿較高跟的鞋(突然想變高)!來貨才知道鞋底以為是麻繩質料造的底,原來是塑膠!不過做得還好看不出來啊。而且因為是塑膠令鞋身非常輕,我今天上班穿了,皮軟夠舒服又不刮腳,穿了一整天都無問題,超出我想像(原本有心理準備會成敗購但只要23美元就試試)。很久未試過高了幾吋,看東西的比例都有點不一樣,感覺好奇怪啊。




這次沒有敗購啊!10件貨品總郵費55美元。看來這個夏天我想買的都買完了,因為韓國應該好快就會出秋冬季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