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2013

關於Yahoo Blog執笠

昨晚臨睡前查看網誌,看到Y Blog今年12月底執笠的通告。

我,一夜難眠!

我一直是將網誌先寫在MSWord存檔才上載上網,所以一直有備份亦不怕內容會消失。

最令我難受及擔心的,是與網友失去聯絡。

Y Blog主要是香港人用的介面,香港又細,透過網誌可認識到真正朋友的機會很多。如果你寫了Y Blog已有三幾年,好可能已經與blog友見過面。而寫blog又是很隨心而發的,很多時在blog寫的內容blog主亦不會跟家人朋友分享,所以當blog友成為朋友時,友情可能比認識良久的朋友更深。

尤其我們這些海外香港人,留落異鄉,在想家時就是靠香港主導的Y Blog解一下鄉愁,找到相同背景的blog友時,即使身在不同國家,但感覺上距離變短了,世界變少了,這不是可在其他網誌介面找得到的。

所以,知道Y Blog要執笠,我傷心,因為它在過去5年為我帶來很多很多。
但是,我不會怪Yahoo,亦不會罵Yahoo無情。在商言商嘛,自從新CEO Marissa Mayer上場後,收購重組動作非常多,要扭轉一間一直下滑倒退的機構一定要有所取捨,結束受眾非常少(香港才得幾百萬人)又不能賺取收入的業務正常不過(香港這個地少人多又資訊發達有免費報紙派的地方,要從網上廣告獲取合理收入不太可能)。而且Y Blog因為是香港區業務,有很多特別設計(回應欄可一直針對性交談、有相簿又可回應、簡單 Trackback等),又有網誌推介主頁,又有職員支援,又有推廣活動,相對於其他全球性網誌介面(Google Blogger, WordPress)由網誌在互聯網自生自滅的模式,所耗人力資源一定是不成正比地高。所以我希望大家在罵Y Blog之餘,可能要同時想想一直支援它的工作人員或將會失業。

所以我雖然傷心,但仍然真心感激Y Blog

我一定會繼續寫blogFacebook是沒法取締的,我亦衷心希望,我喜歡及相熟的網友都會繼續寫,讓我繼續陪伴你們。最好大家在同一介面,日後好相見。

我暫時未決定用什麼介面,主要因為複雜的運作我不懂,希望能找到其他有志之士的指引,最好能夠順利遷移舊內容。一切都要等在返完香港再慢慢研究。

大家失望傷心之餘,也積極點吧。只要我們都有心,一定再相見。


30/8/2013

我姨甥真係好乖

姨甥到了加拿大,跟爸爸媽媽做了一陣子遊客,昨天在FB貼上他新睡房的相片,房間很寬敞又新淨,我就多口問句,是住在本地家庭還是學生宿舍,在加拿大的二姐搭口是本地家庭,好nice

我跟著就寫:「咁記住要主動幫手做家務,人哋話唔駛你都要幫,自己房間廁所一定要保持清潔整齊,要打招呼要有禮貌。」

過一陣子,他回應:

「知道」

雖然很少見面溝通,但我們全家人都好緊張他,因為他真係乖。

27/8/2013

出賣篇:生日快樂

當然不是出賣自己,而是出賣我老公!

今天是他生日,在沒事前被通知下,昨天兩個女都回來跟他慶祝!細女已八個月沒見了。

雖然她們只逗留了個多小時,但各自駕駛的車程來回也要四小時,而且她倆又買蛋糕,又買卡買禮物,真的誠意可加,抵讚。我見到老公好開心,我也戥他開心。

兩個女工作都好順利但很忙碌,大女的銷售工作成績也理想,升了職時常有機會周圍飛去大型展銷會,也賺多了佣金可以自給自足不用我們擔心了。

這張出賣他的照片,就是女兒回家後,叫爸爸帶上她們送的禮物(無線耳筒)影一張相電郵給她們貼在Instagram,我老公要扮型,就在睡房自製了這張黑白照。47歲了,狀態還不錯吧,起碼不會失禮兩個女。


他最近又重拾在大學年代喜歡的高爾夫球活動,他是個一做就好認真的人,所以現在每個週末早上都會離家出走去約會那18個洞(不要心邪)!今個生日週末剛好有個小型聯誼比賽,他第一次參加就跟拍檔(當然因為他的拍檔很強),算是另一個生日禮物吧。

Mr Grumpy,今個生日應該沒有藉口grumpy吧!生日快樂。

22/8/2013

購物篇 :回港前衝刺

今年夏天一點都不熱,連穿背心的機會都不多,只是不停地下雨,討厭!

雖然下個月就回港省親,但近年我已習慣在美國置裝,也不會特別等回港才血拚。

每年8月盛夏,就是夏季大減價與秋冬新裝開買的夾雜期,我也在8月各樣添一點。

先來夏裝,Ann Taylor前陣子有一系列以lace為題的上班服,我趁減價買了件上衣及一條連身裙,見到實物兩件都很喜歡,裙亦合身不用改。









之前買了條Maxi Dress已改好但未著過,但在Mod Cloth又見到這條印花非常漂亮又更便宜的一條,忍不住再來一次!實物也好靚,只不過便宜就有便宜的問題,裙子沒有底裡有點透視(粉燈色兩邊可能會隱約看到內褲),可能要另穿底裙。




年紀大,熱褲已很少買,這條見不到pat pat不算太「熱」吧,全雕花有點特色。







冬天我多數穿牛仔褲上班,但來來去去的深藍淺藍也夠悶吧。幸好這幾年流行鮮色牛仔褲,基本上每年時興什麼顏色就會出同色的牛仔褲。今年興Teal我喜歡,急急買了一條,之前又買了一條桃紅色,買齊五顏六色冬天都會很高興!



















年年返香港都勁落雨,好想買對膠鞋返香港著,Melissa Jelly是首選,但看用家評論說最多人穿的Zig Zag鞋身好闊容易甩鞋,我的腳板好窄多數不適合。看了一輪終於決定了這對MelissaJason Wu合作的UltraGirl Lace IV(新一代更靚,不過貴$40$138膠鞋我不捨得)。我在雨天已穿過這對鞋,算舒服但膠鞋始終有點局,都是在大雨時才穿吧。



最後就係秋冬裝,看到這條冷裙好喜歡,初秋時穿一定適合。




另買了一對人造皮皮靴,只是因為靴面的玫瑰花圖案。假皮好處是非常輕身又柔軟,幾十蚊好抵!



回港也沒有什麼特別要買的,如果見到靚冷衫另計。

噢,剛發現ModCloth有些派對裙三折大減價,美加姐妹可以去看看啊!


Invisalign箍牙日誌(11) :第二度微調 (Second Refinement)

見到標題,大家都知道我逃不過這一關。

第一次Refinement(15個牙套/30星期)原定8月完成,如果一切順利就可以完成箍牙程序開始帶固定器(retainer)了。

但最後幾個牙套,已發現下排一直未能拉直的門牙仍然有一點點凸出,雖然不至於好明顯,但拉不直就是拉不直嘛,花這樣多金錢時間箍牙當然想有最完美效果!

所以我已自行決定,一定向牙醫要求做第二次Refinement,在檢查時牙醫亦同時發現,我牙與牙之間的空隙仍然很闊。平時用牙線線牙,是應該感受到牙線有少少click住才進入牙根,這樣牙齒間的空隙才算理想。但現在除幾隻門牙外,我很多大牙間都有很多空位,容易藏食物渣滓,對牙肉長遠健康構成威脅一定要修正,所以即使我對牙齒的美觀度滿意,牙醫說他也一定要求我做第二次Refinement

原先最後兩個牙套都不帶了,提前再做牙模,牙醫再用電腦做一個療程送到牙套製造商,等了一個月後今天到診所拿新牙套。

今天不用再削牙了(因為不用再騰出空位嘛),但牙醫助理說要在上排犬齒鑲多一粒鈕扣(attachment),我原本已有17粒,加多一粒半粒也沒所謂。

值得一提的是,Invisalign由今年年初起,用了一種新物料製造牙套,註冊叫做SmartTrack,我第二次Refinement的牙套就是用SmartTrack做的。

根據網上資料,SmartTrack物料做的牙套比之前用的更能緊貼牙齒,持續拉力更強,但質地又神奇地比以前柔軟有彈性,令帶跟除牙套更容易,牙醫助理又說,新物料不需要多清潔也能保持潔淨。

我帶上牙套的第一個感覺是,噢,好像薄好多脆弱了不及以前的膠那麼硬,還有點擔心拉力會否減弱,但之後看過一些用家評論都對新物料讚好,尤其在持久拉力上,那我就不再擔心了。

另一樣新科技,就是以前只會用在Teen InvisalignPower Ridge,今次牙醫就在我那隻頑固凸出的門牙上加了Power Ridge,以下video簡單講解這是什麼東東。

我覺得Invisalign這門子真的是不停研發,不停改進的科技,我這短短年多的用家已經歷它幾代的改變。在美國又好,在香港又好,如果你有興趣用Invisalign,一定要自己做點功課,揀個會同時跟著科技進步的牙醫。

最後當然要知道第二次Refinement有多少個牙套要箍多久,真是壞消息,我有21個牙套!幸好今次是每星期就要換一套(不是原來的每兩星期),所以就是21個星期(即是5個多月),現在八月尾,如果一切順利就要到我下年一月生日前剛好完成,今次一定要順順利利啊!




17/8/2013

國民任務:陪審員經歷(終結篇)

刑事案件,不論「有罪」或「無罪」,都必須有一致裁決,如12位陪審員未能達一致裁判,就會出現hung jury (mistrial) 情況,需要解散陪審員再重新來過。我們在星期五退庭商議個多小時後,得出「有罪」的裁決。有了裁定後,壓力好像輕鬆了,但隨之而來是一份很哀愁的心情,陪審員之中亦有表示不想看見疑犯被帶上手扣被帶走的場面。

我們走回法庭公佈判決時,一入庭就見到額外的警察及警犬站在辯方周圍,氣氛十分凝重。法官問陪審團的決定,我們的代表就向法官回覆每一項指控「有罪」的結果。

公眾席上,一直有些人在看這件案件,應該是疑犯的家人或朋友,在聽到裁決後就開始低聲地哭。此時辯方律師提出了一個令大家很不安的要求,就是要求每一位陪審員,向法庭親口講述對每一項控罪的裁決,並即場重新再肯定是否維持這個裁決。我們每個人,根據坐位編號被叫名後逐一站立,由法庭書記向各陪審員就10條控罪逐條重複問我們個人的裁決,再問是否維持這裁判,每個人一站都站5分鐘,12個人完成後都要一小時了。

我一直知道,這是任何一件刑事案件律師們可向陪審員作出的要求,但聽到時也殺我一個措手不及,我知道有些陪審員是不知道可以有這安排的。突然不可以再依靠在一個團體內不再匿名,而要獨自又公眾地面對這件事,他們的反應可想而知,有聽到聲音非常抖震的,有聽到一邊答「有罪」一邊流淚的,這一小時過得非常漫長,當大家在庭上重複地說了總共120有罪的時候,我看到起碼4個陪審員有哭/在哭。

更在我意料之外,是法官隨即開始判刑的程序,我一直以為陪審員完成其責任後,法官會多謝陪審團,然後另定日子判刑,因為要看感化官、求情人、辯方律師準備等等。

雙方律師退庭商議了幾分鐘,好像是就一個疑犯的其他罪行作協商,回庭後辯方律師就開始為第一男被告求情,說他第一次犯案,沒坐過牢,在公眾席的太太大肚將生產不會見到孩子出世等,希望法官量刑開恩、刑期同期執行等。法官在研究之際,律師更說疑犯媽媽在場希望可向法官求情。靠近我們一邊的庭警可能見到我們有幾人情緒不穩,寫了張便條給法官,法官看後才說陪審員可在此時選擇離開或留低。12人當中有5-6人選擇離開,我雖然從頭到尾都沒哭過情緒亦很穩定,但我亦選擇此時離開。庭警後來向我們說,有些法官是會先請陪審團離席才開始量刑的,可是我們遇到的這一位卻不是這樣。

就這樣,我在太約午飯時份,離開了法庭,完成了這次陪審員任務。

我對於裁決沒有任何後悔或者任何不安,但不代表我不認為這件案不是一個「不幸」。我相信其他陪審員也有這個想法,甚至控方律師及法官也可能有這想法(因為他們在裁決後也是一張哭喪臉),兩個被告在坐了三幾年監後變成怎樣亦是未知數。各受害人跟被告都是廿歲出頭,種族一樣,因為各有前因各有成長背景,有些可以讀大學租樓住,有些就出來犯事搶手機電腦。在美國,你出生的背景生活的環境非常主宰你的命運。如果世事都是黑白分明,壞人都是大奸大惡,那多好辦。

各人的結論都是,這四天無論身心都筋疲力盡。我們選的陪審團代表,年輕時當過兩年警察,後來當過幾十年消防員/火警調查主任的退休伯伯都說,當陪審員比過往任何一項工作更辛苦、壓力更大。

我要用這兩年好好休息啊!



14/8/2013

國民任務:陪審員經歷(三)

星期五,終於來到審訊最後一日。

因為律師們已完成結案陳詞,所以一開始,法官就向陪審員解釋每項控罪的法律詮釋,及向我們發出指引。

這一環節在任何聆訊都很重要,因為陪審員是不可根據個人喜好、或個人對法例、控罪的理解來任意作決定的,亦因法例對各罪行的定義一早已定下框框,某程度上令我們的決定容易好多。

當每個受害人在作供不停重複被劫的細節時,我是有一點擔心如果判定:誰持械,誰不持械,誰有搶劫,誰沒有這些重要環節上。

原來,持械行劫罪的定義,不在乎每位行兇者有否拿過槍,有否用槍恐嚇人,原來只要其中一位行兇者有槍,只要其中一人有搶劫,而其他人在「可隨時協助」具體行兇者的範圍內,所有參與者都會被定同一罪行!真的不講不知道啊!

我一聽到這個定義,心當堂「實」了。是的,有了這定義作「有罪」「無罪」決定真的易好多,但同時令我(或其他陪審員)對這個判決很無奈。因為我們都知道,持械行劫是一項起刑點不輕的罪行(三年至二十年),但這件案件在「持械行劫」案中真的是小兒科,沒人受傷,沒有大叫大吵或真的用搶指住任何人或出言恐嚇,連槍是真是假都無人知,案中主腦又仍然未被捕,而且如果他們不是分別搶了不同人物的物件,也不會被同時起訴3項持械行劫罪。有了這個罪行定義,基本上如果我們相信兩個被告當時在現場的話,按理就要判他們有罪,並沒其他選擇。(我覺得這些事應該好好向年輕人講解,等他們知道犯事的嚴重性。)

另外,這件案除了受害人的認人證供外,就沒有其他證據。屋外的閉路電視系統當時沒被啟用、CSI找不到完整可用的指紋(根據故事他們也沒有觸碰屋內任何東西),被搶去的手提電話電腦至今仍未被發現。主控跟辯方律師都向陪審團說,這是一件純粹以認人證供決定的案件,我們要決定的,是信不信6個受害人的供詞,及信不信認人手續的程序及結果。

個多小時後,法官終於完成各我們發出指引,跟著,就是陪審員退庭商議判決。

退庭商議時,我們先選了一個代表,跟著就開始討論。我們當中有些人心裡已做好決定,但有少數亦有問題或感想需向大家分享。讀者要明白,法官在第一天開審前,已向我們作出指引,要我們不要跟任何人透露案件的任何事情,當中包括家人,亦包括其他陪審員。我是有認真遵守這指引的,連我老公都不知道我在審什麼案件。如果其他陪審員也守口如瓶,退庭商議那時間就是我們「谷」了三四天後,第一次可以開口討論這事的場合,我們當中有些人可能一早有疑問,但一直不能對任何人發問或分享,這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因為這些灰暗又沈重的事件,是很需要向人分享來舒緩自己情緒的。

老實說,我們也一直希望有更多資料幫助我們作「對」的裁判,雖然被告有權不自辯,雖然被告是被視為「無罪」,跟本不需要說服任何人他們無罪,這點我們都明白。但我們是好想被告(或透過辯方證人)向我們說,他們事發當晚在不在場,他們在xxxyyy地方在幹什麼,又或者他們有電話/上網紀錄證明他們不在現場之類。我們亦不知道警察得到什麼線索,可在第二天就開始安排認人,又為什麼找不到主腦?當陪審員的我們,一直在找合理疑點(reasonable doubt),但同時我們又有很多問題不可問亦找不到答案。

結果在終結篇繼續。

11/8/2013

我老豆超型

細佬一家剛跟父母及外母舅仔去新加坡旅行,今早看到他上載的照片。

我好想同大家分享我老豆有幾型。



70幾歲了,身型從沒大改變,退休後有出現小肚腩,但應該比我的肚腩還小!

滿頭黑髮,他從不染髮亦不脫髮,最近幾年多了些銀髮,就是因為他的頭髮,你是看不出他已過70的。

原來他的衣著亦很年輕,Polo T短卡其涼鞋加背,三四十歲的打扮啊!但又不覺不合襯。


可能年輕時在大陸當過體育老師有關,我的老豆是個心境體格都比實際年齡年輕的老人家,現在是我們各仔女的Facebook朋友仔!我細佬也遺傳了他的體育細胞,樣樣佳能,中小學時都拿不少獎牌。

你看,有多少個爺爺會泳衣look跟孫仔去游水,他還真的落池認真教大侄仔游水呢,細佬說侄仔已學識游幾步!


因為老豆一直早出晚歸工作又從沒休日假期(農曆新年有幾天),我們由出世到大學畢業跟他相處的時間都很少很少,小時候他甚至記不到我們的年齡及班級,到他退休後我們又已出身搬走了,但我一直視老豆是我的真正偶像。他默默的幹辛苦的工作養大我們,從來(是從來)沒有任何怨言投訴或不滿,性格有點傻傻的可愛(亦因為這樣常常被媽媽鬧)

如果我到70時也有他的狀態,那多幸運!


祝老豆繼續無憂快樂,身體健康,長命百歲!




6/8/2013

重拾童年

(先打斷一下令人心情低落的陪審員經歷)

不知道大家的童年過得怎麼樣。

我跟老公的童年非常不一樣,他是獨生子,父母都工作是典型中產,童年就在父母、祖父母、伯父姑姐舅父們的寵愛中成長,從無缺失。

我家子女多又只得父親工作,要餵飽一家也困難,我從小到大唯一擁有的一件玩具,是小學四五年級在一個學校賣物會用獎卷換的一個小雲公仔攬枕(是的,攬枕就是我的玩具)。如果沒有政府各項資助(住公屋、書簿津貼、車船津貼、大學獎助學金等),我們幾姐弟真的書也讀不成,但我小時候又不覺得怎麼樣,即使上中學遇到很多較有錢的中產同學仔也不太覺自卑,可能我的同學們都純品家教又很好。

但現實地,有些經驗如果成長時沒有經歷過,就可能會錯失。例如我不懂踏單車、不會溜冰、沒試過roller skate,這些在我年輕時都是其他同學會試會學的玩意,我都不懂,因為中小學時沒有零用錢試啊,到我長大了賺到錢之後,已經是廿歲出頭忙於工作的已婚婦,有些日子是回不了的。

前一陣子跟老公閒談,他才知道我四十幾歲人從未試過去水上樂園(water
park)
,當然亦未試過任何滑水遊戲(water slide)啦!他無知地問我為什麼,我就說香港有水上樂園時我仍是窮學生,同學仔有相約一起去的,但不要說入場卷,我連去海洋公園的車錢飯錢也沒有當然不能跟著去!

我家附近有個水上樂園,老公就上網買了兩張入場卷說要跟我去,等了幾個週末終於等到沒雷雨的天氣下,在剛過去的星期六就兩個中年人去了。

在水上樂園拍照有難度,就附上幾張網上圖片吧。

4/8/2013

國民任務:陪審員經歷(二)

在繼續寫當陪審員的日程前,先讓我描述一下案件的大概情況。

去年5月某晚上,因為學年將結束,一班大學生在其中一個租住的公寓相聚玩電動遊戲。接近午夜,其中兩個同學因一些私人談話而走出公寓外的樓梯坐下交談。聊了一會後,三個他倆不認識的年輕人(二男一女)圍住了他倆,其中一人手持手槍物體並要求學生哥交出身上財物,學生就把身上僅有的手提電話繳上。持槍人認為他們住在附近應有更多財物,於是叫學生哥帶他們到居住的公寓,並要求他們入屋後當作沒事一樣。

屋主與同行朋友先入屋,三個疑犯跟在後面,當時在屋內另有四人都在客廳,一個正在玩電動另一個在等玩,第三個在用手提電腦,最後一人在溫習還未考完的試。入屋的三人先取了放在檯上的一部手機及手提電腦,之後再伸手去搶正在被用的那一檯電腦。屋內四位學生哥在他們入屋到搶電腦的三兩分鐘內分別先後意識到搶劫正在進行中,四人亦指出見到當中一人持手槍。在搶完手提電腦後,三個疑犯就自行離去。學生們立即報警,警方幾分鐘後到場並跟他們分別錄口供。

案發之後第一天及第三天,警方安排了其中五個受害人進行認人程序,所有認人程序都是分開獨立進行,受害人要在六張黑白大頭相中揀選疑犯的照片,並向警方陳述肯定的程度(level of certainty from 1 to 100%)。另一位沒有認人的同學因為案件翌日已被媽媽接回在另一城市的家,手機又被搶了警方聯絡不上。

警方隨後拘捕了其中一男一女落案控訴,另一男疑犯身份未能確定,至今仍在逃。

以上就是全部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