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2012

舊事 -- 做了韓劇女主角

時間:1998年春夏(當年我26歲)

地點:北京

背景:主動跟前夫分手,後來又後悔想復合不成,萬念俱灰下自我放逐到北京。

選擇到北京,原因很簡單,因為有朋友已在北京電影學院那裡念書,知道放下幾千人民幣登記入學就有學生宿舍不用自己找地方住。我一心遠走亦沒打算回港,當然是儲下的錢用得愈長久愈好。

老天爺可憐我,給我一個一等一同房,日本女生,廿歲,流利普通話之餘個性獨立可愛人緣好,是個不可多得的女孩。就因為她人緣好,我在短短幾個月,透過她認識了來自不同地方的留學生,為黑暗歲月加了點色彩。

其中一個韓國男生,高大兼典型韓國斯文書生樣,皮膚好鼻直直眼睛不大架著金屬框眼鏡(你說他是韓劇男主角也可信)。我一直以他房號“405”稱呼他。(現在連自己的房號都忘了!)
我第一天搬進房間時,他剛來找我的同房聊天,聊聊下就跟我一起聊,問我一些香港回歸前後的睇法(那時是1998年剛回歸不久)。我說了一些,他突然問「可不可以拍下你說的?」(他們都是電影學院的學生嘛,他當時讀編劇)。我之前也在電視台當幕後,習慣了當鏡頭後的人,不喜歡出鏡,所以拒絕了。從那天起,他就一直稱呼我為「香港」。

對感情事,我是有一點直覺的,那天之後,知道405留意到我,也在意我。而我,都說在療情傷嘛,心裡另有人,沒有在人前哭哭啼啼已萬分慶幸,所以對405的在意雖然心存感激,但扮作視而不見,做個好朋友。

春去夏來,日本同房完成課程將要回家,其他同學(包括405)亦要回家放暑假,我正慨嘆剛認識的朋友都要離開時,405邀請我跟同房一起到天津送船(他好型,想試下坐船回南韓),我們就趁機到天津走一趟。

長話短說,他走前一晚用「行動」告白了,我沒拒絕亦沒什麼表態,只跟他表示我很複雜。我承認我是自私的,享受他的愛護,但又沒打算向他(或其他人)說我的過去/處境。

想不到的是,他回韓後定時打電話到北京跟我聊天(我沒有告訴家人朋友我在北京的聯絡方法,所以第一次在宿舍有人告訴我有來電找我時真的嚇我一跳!)我一般都是跟他閑聊,沒有談過天津那一晚,有時他會說暑假後回京會怎樣怎樣,我就含糊的唯唯諾諾。

這時候美國的契爺契媽知道我一個人流落異鄉,叫我去美國過暑假,我當然求知不得,留了一些身外物在宿舍儲物室後飛走了。

到步後一兩天,又收到他的越洋來電。當時已超過十時,美國本土人除了緊急事,一般不會過了晚飯時間致電騷擾人,他的來電也令我有點壓迫感,於是第一次在電郵告訴他我是已婚婦人正在養傷之事(當時還未離婚啊),並叫他不要再致電留待回京再談吧。

暑假過了學又開了,我仍留在美國,一個月又一個月直至年底,我的情傷漸漸好起來,在波士頓旅行期間另有艷遇。療好傷就想回家,在沒有告訴405的情況下我偷偷回京入住學校附近的酒店。我覺得自己好卑鄙,在京逗留的三日兩夜,鬼鬼祟祟的出入宿舍拿東西見香港朋友,就是避遇到他。

回港後才告訴他我走了,以為就此一筆鉤銷。

又過了一段日子,波士頓的艷遇來港探望並成為了我婚後第一個男朋友。一天突然收到405電郵,說買了火車票幾天後來香港玩,想跟我聚聚。我想了又想,這次終於立下心場,簡單地告訴他我不能跟他見面。幾星期後我問他香港之旅如何,他簡單的一句,沒趕上火車沒有來。

我,好內疚。

之後,我們沒有聯絡了。

最近,我在網上看到他原來已成為電影製片人,拍過電影了,也有他是中韓電視劇製作團隊的消息。見到他一張簡單的照片,頭髮長了少少,也胖了少少,但仍是那個斯文樣。

不知道他現在怎麼樣?


7/7/2012

為三個超級傻瓜打氣

6月最後一日,天氣炎熱,氣溫攝氏37.8度(華氏100度),新聞勸諭市民無必要不要進行戶外活動。

我家有三個傻瓜,這日參與了一年一度的Ultimate Runner (UR)。

UR是一本地田徑協會舉辦的田徑賽事,叫得Ultimate,當然是要挑戰參與者全能性及極限。賽事有五項,以進行次序先後計是1公里、400米、800米、100米及最後的5公里長跑,即是同時考驗短跑爆炸力與長跑持久力。因為項目多又要分批進行,主辨單位只容許百多人參賽。

只要完成所有項目,賽後就會頒發一件年度T-shirt;因未能完成而剩下來的t-shirt,會即場被燒毀!

個多月前,老公知道賽事在6月底舉行,隨意問了兩個女兒就幫自己及她們報名!

其實老公及大繼女曾參加過一次,不過是9年前,9年前他倆的狀態比現在好很多啊!小繼女在中學時是田徑隊隊員,但自從上大學後已沒時間做運動,所以也要在一個多月內從新好好鍛鍊。在過去六星期,他們跟著自己的日程,在不同的時間、城市各自練跑。

而我,就做他們的啦啦隊!

估不到的,是在最後一個星期,得悉這一星期將有熱浪襲擊,全個星期日間氣溫都高達35度以上。我還以前主辦單位會推遲賽事,但原來這裡有很多癡癡地線的變態人士,包括我家仍然決定參賽的三個傻瓜!啦啦隊當然沒選擇餘地!

這是我們的基地!帳篷是比賽前一天才買的,老公跟女兒去了拿大冰箱。

下午四點半,開幕儀式,奏國歌及將去年燒毀的t-shirt灰燼撒在地上。
800M賽事,睇住都覺得熱!
-  這是26屆賽事以來最高溫的一屆,當日有三個參賽者缺席。

-  最年長參賽者76歲,他由26年前第一屆開始沒停過,去年跌倒流住一身血仍完成最後5公里!

-  最年輕參賽者9歲,她跟媽媽一起參加,但在最後5公里已看得出她痛苦,一路跑一路喊,但她沒有放棄啊!她拿t-shirt時全場鼓掌。

-  大女兒當天突然鼻敏感發作,吃了藥仍沒效,完成1公里後呼吸困難,要在醫療站吸了一陣氧氣,經我們不停打氣鼓勵下,完成餘下賽事!

-  小女兒順利完成,但她要盡早拿t-shirt,當時已是晚上9點半,她要駕車個半小時趕回家立即洗澡睡覺,因為她翌日要零晨5時起床到醫院上朝七晚七12個鐘的暑假工當護士助理(她大學主修Nursing),我認為她是鐵人!

-  老公在100米跑弄傷了右腳大拇指對下的骨/筋,即時腫起一大舊,連行也拐拐下,我叫他不要去跑最後的5公里,他當然啋我都傻,就這樣側著腳掌的情況下跑完5公里拿他的t-shirt!還說下次要早一點開始訓練。他到現在(6天後)腳板一邊仍是腫的!

我大部份時間坐在帳篷下,也流了一身汗,內衣褲也濕透,很難想像他們是怎樣堅持下去的。

這也可能就是我喜歡他的其中一個原因吧。他是一個不懶散,好學不倦,不時挑戰自己的人,工作如是,生活如是。你以為他每個星期飛來飛去上班還不夠辛苦嗎?他就在去年一年內完成了一個在另一個州的「不遙距」碩士管理課程,因為他說那大學的課程更出名學到更多。他就這樣用自己的假期,每個月駕車六七小時到另一個州上堂,平時晚上做功課跟同學開電話會議。正如他的女兒常說,爸爸是從不會疲倦的!

因弄傷腳,他說短期內不可以跑步,今天他突然拿出單車,說要改去踏單車!我只希望這個癡線佬好好養傷!

26/6/2012

寫blog隨想

不知不覺,這個Yahoo Blog已經營了四年,時間過得真快!

我在港時也有寫blog的,但不在Yahoo,而且是全英語。2007年底來美初時,一個人閒在家百無聊賴,無意間開始看到一些Yahoo Blogs,之後就開始寫了。

Blog界是一個很奇妙的世界,志同道合但相距很遠的可以神交,住得近的更可進一步變成真朋友。雖然我的blog很少人看,而且我又是個串串貢多事實的麻煩人,但在這幾年透過blog又真的認識了很多會包容我的新朋友,有些亦變成好朋友,我好感恩。

靠以前的流行榜及精選推介,我每天都會睇某些blog,有些只看不回應(如三貓BlogBlog齋、寧靜Blog、美食醫生、火星空姐等)。有些是看著blog主由單身到結婚到變成媽媽現在看著她們的小朋友成長,當中又有些變成了真朋友定時見面;近這一兩年又一個接一個的認識了一些在美加生活的香港移民,我會每天看及盡量留言。

四年不算短時間,如果能成為真朋友,多數會在blog以外另有聯繫方法,所以萬一她們不再寫blog也會有辦法繼續聯絡。但無可避免地亦會遇到一些常看blog突然停寫,難免會有一陣失落,不知道她們怎麼了,希望一切安好吧。

我有一個變態習慣,如果是我常看的blogs,無論個blog由何年何月開始,我都會把它從頭看一次,有時候一個歷史長的blog是看幾天至個多星期才看得完,但我八卦又時間多嘛,而且看清楚前文後理要,作回應也到題點。

我是一個比較獨立的人,很多時生活上遇到疑問難題都會想盡量自己找方法解決。最近可能寫了幾篇箍牙的網誌,間唔中也收到一些懶惰人的留言,最常出現是「我想箍牙,可否介紹你牙醫給我?」「要整幾錢?」之類。我前後才寫了五、六篇「箍牙日誌」,全部看完也不用一小時吧,你要我介紹個在美國鄉下執業的牙醫給你?箍牙不是兒戲的事你自己做了幾多功課?連blog主身居何方都不知道?老實說,我一定沒有一些人氣blog主那麼好禮貌,他們對這些九唔搭八留言者也很有耐性有禮貌。而我,我是想敲他們的頭殼的!

我不慣依賴人,尤其是關乎自己身體及生活的課題,所以無論來美申請各類身份證明、綠卡再攪公民身份,箍牙看醫生養狗甚至買樓等,都會自己一手一腳先做功課,不會隨便開口「我想xxx,你幫我,你教我!」做點功課有多難?這個世界有一個叫Google和Wikipedia的東西啊!找個forum看看有多難?老實說,我自己身邊是沒有這種類的朋友的,可能有一些人,我是到死也不會明白的。

當然,我有時也會在其他blog留言,分享自己的經驗或意見等,如果blog主唔嫌棄,多一個參考嘛。我亦有很多寶貴的資料訊息經驗是從看別人的blog學到的。但對一些懶到出汁飯來張口的blog友,我真是有些「多謝到訪,請過主!」的心態,可能我真的太串。

發洩完畢!Blog仍是很好的,阿彌陀佛。


21/6/2012

美國亞裔移民超越拉丁美裔移民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留意昨天新聞,Pew Research Center公佈,美國現時亞裔新移民比例已超越拉丁美裔。2010年的數據,亞裔新移民佔36%,拉丁美裔佔31%,這比十年前19%與59%的比例相差很遠。亞裔移民由40年前只佔美國整體人口1%,增加到現在6%。


當然,亞洲很大,由阿富汗到印度到中國到日本都是亞洲,當中的文化差異亦很大,現時人口統計部將亞裔移民依人口數字分中國、菲律賓、印度、越南、韓國、日本六大類。

研究有以下發現:

93%受訪者認為亞裔移民非常勤力,但只有57%受訪者認為整體美國人非常勤力。
亞裔美國人有學位教育程度49%,比整體美國人的28%高。

亞裔移民家庭中位年度收入$66,000亦比一般美國人的$49,800高。

亞裔移民當中,印度、日本及菲律賓移民的貧窮比例比韓國、越南及中國低。
最多韓裔移民認為被歧視是大問題,他們亦最少認為自己跟其他族裔人士相處融洽。相反菲律賓裔受訪者對多種族關係看法最正面。
29%亞裔女孩會跟非亞裔人士結婚,當中以日本人佔最多(超過一半),印度最低,只有12.5%。

單親家庭體系全美整體是41%,亞裔整體是16%,但印度移民只佔2-3%。這可能是因為印度人一直將婚姻視為一種不可選擇的家庭制度有關,既然伴侶都又家長決定,離婚跟本不出現在他們生活中。

因為只有越南移民是以政治難民身份移民,他們亦是唯一傾向投票給共和黨的一群,其他亞裔移民傾向投票給政綱較少針對歧視新移民的民主黨。

美國社會或政壇,在討論移民問題或政策時,一般都主要集中在拉丁美裔移民身上。這不難理解,因為亞裔移民一來分散,二來到步後普遍都會將自己「透明化」,只默默找工作,找學校,維持安份守己自己顧自己的生活模式,參與社區活動或從政的數量亦非常少。
但這並不表示政客完全忽略了我們影響力日漸增加,剛過去的星期一,美國眾議院繼參議院就一些1882年至1943年幾條歧視華人移民的法例公開道歉。這個道歉決議,亦因為這決議由首位亞裔民主黨女眾議員提出。(美國國會之前先後向黑人、日本裔美國人、印第安人或夏威夷原著民致歉)。

隨著亞裔移民比例上升,我們的價值觀、文化傳統將會逐漸擴張,亞裔移民在自掃門前雪之餘,亦要把握機會參與建構新美國!

10/6/2012

購物是永不止息的!(更新照片)

夏天到,要換季,當然又是購物時候!

繼續在ModCloth消費,亦繼續買不會穿的裙。我認為自己需要看心理醫生,研究研究為何那麼喜歡買裙。這三條頭兩條買了幾個月,三件都未穿過!


另一條被遺忘了的是Vivienne Tam上季的減價貨,有熊貓又有毛主席,像旗袍般的領口,更中國化,襯黑色襪褲應該不太過份。但當然亦未穿過!

另外兩件上衣出現的機會就高很多,兩件都非常非常喜歡。藍色的一件剪綵得很好,變相的小企領有中國服的感覺,中間的lace很細緻,袖口與衫腳的綑邊令整件衫更特別(雖然袖口位太闊要改)。


第二件膊頭位亦有中國感,最喜歡底的一層的藍藍印花透出來,低調得來好溫柔,衫身有點長不是我常穿的款式,束條幼腰帶在中間就剛剛好。

最後當然又是鞋,近幾年很喜歡金色與銀色的鞋,發現很容易襯托衣服,但顏色效果一定要飽和細緻,不然會好娘。這一對今天上網買的,平底綁帶,應該不錯。







 

4/6/2012

毋忘六四






有些事,不是看到了希望才去堅持;
而是因為堅持了才會看到希望。
(節錄自FB毋忘六四專頁)

很多年沒機會到維園了,今年會繼續穿黑衣服以作悼念。

3/6/2012

Blaze:我一日瞓好多架

各位哥哥姐姐,好耐無見,大家好嗎?

我OK啦,繼續日日食同瞓,有時去吓散步。


媽咪好嚴,成日唔俾飽飯我食,但係啱啱去完週年體檢,獸醫話我好健康,又維持28磅多少少,讚我好叻女呀!(其實完全係屋企Tiger Mom嘅功勞啦!)

點解媽咪唔俾飽飯我食?Well………媽媽知道我係大懶蟲,一日瞓到黑,雖然每日出兩次街去放低幾兩,但都唔行得好耐,如果仲俾飽飯我食,佢話我一定會變大肥豬!

每日媽咪返工來回十個鐘,我多數瞓咗。媽咪放工返嚟喇,同我傾吓計,玩吓,食晚飯,散步,跟住八九點媽咪就會自己食飯同開始睇電視上網。

我有時癡住媽咪腳底囉,但有時我又想瞓好啲,咁就走翻入自己間屋大覺瞓,你睇我幾爛瞓?
差唔多十一點,媽咪叫我去多次便便,食埋好味嘅維他命,就會跟媽咪入房。入房做乜?梗係又大覺瞓啦!媽咪自己睇書時,我已經在軟床床zzzzzzzzzzzzz………
你話啦,如果媽咪俾飽飯我食,我仲唔肥到腳都見唔到咩!

同場加映,我又去沖涼涼呀!次次姐姐都話我乖架,今次送咗條圍巾俾我(其實我係女仔應該攞蝴蝶仔架)。我呢啲有家教斯文女嚟加嘛,梗係乖啦,你睇我做完Spa幾靚女,仲香噴噴添!
同場再加映:我叔叔Andy呀!
爺爺嫲嫲舊年年尾又養翻貓咪,今次揀咗ragdoll,貪佢哋靚仔得嚟又溫純,呢張相舊年聖誕去嫲嫲度過節時影架,佢當時幾個月大仲係小朋友。你睇佢啲腳同爪爪幾粗壯,佢大個仔時有成廿幾磅架,咁咪同我差唔多咁大?咁我點做大家姐呀?

我都同佢同住過幾次,同佢相處ok啦,又唔算好好朋友,但亦唔會打交,基本上各自玩囉。你都知我一向淨係鍾意人類,唔太好其他動物架啦!我最討厭同羨慕Andy就係佢可以自由自在走上走落二樓,又可以坐梳化,我唔俾架,激死!同埋我最憎媽咪抱佢,我即刻發難勁抓媽咪抗議架,唔係你估我無料到!

今次講住咁多先,我要去瞓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