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6/2008

手槍


美國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9名大法官今日以5裁定美國公民有權擁有槍械作個人用途裁決指出美國憲法第二條修訂(Second Amendment)規定人民持及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侵犯

或者要簡介背景草擬及制定美國憲法時因為剛脫離英國殖民地統治要說服13個州放棄獨立管治並組成聯邦政府而聯邦政府又不會像英國般隨意徵稅及傷害人民故憲法的理念須確保聯邦政府不會侵佔人民的土地及財產而確保擁有武器的權利是不可缺少的

美國保護憲法原意的傳統比任何一個大國都要強修訂憲法的決定可謂絕無僅有時至今日美國最高法院仍有兩派主流一派是主張憲法需隨著時代轉變而更新詮釋另一派是必須保持憲法內容的一字一句憲法的解釋即是字面的解釋就好像基督教人士對聖經的看法差不多

或者大家會覺得這些都是很遙遠而不可控制的事其實大家都可以參與因為下一任美國總統及國會將有機會委任起碼三位最高法院大法官而大法官的任期是終身的其影響期比總統更久美國最高法院的任何裁定直接影響美國每一個人所以誰可向國會提名大法官名單名單候選人的派別將會影響我們未來十多廿年的生活

起碼我知道每一次有保守派大法官上任保守派大本營都會再次挑戰女性選擇墮胎的權利

至於擁有槍械我已向老公聲明不想家裡有任何槍械因為我覺得若遇到危險我會擔心壞人會搶奪我想用的槍械後果可能比沒有槍械更差!

有興趣了解美國最高法院運作及其過去幾十年的重要裁判可以看看這本書




6 則留言:

  1. 我個人認為美國咁多槍擊案(尤其係校園槍擊案)係因為佢哋太容易攞到槍. 喺香港就冇依個問題啦, 浄係警察同大賊先有槍, 啲大賊又唔會冇情情週街開槍亂射人嘅(對佢哋嚟講都冇經濟效益), 最多係咪打劫先用.
    [版主回覆06/28/2008 10:48:00]我成日都咁同我老公講,但係佢太美國人,唔係好明白如果唔俾人有槍嘅世界會係點。佢真係覺得應該有權保護自己同家人架。
     
    不過前一排日本有個癲佬一架車、一把刀,都殺左7個人,再傷十幾廿個,D人癲起上黎,真係避都避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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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都覺得屋企有槍仲危險過冇呀...本來人地唔想相害你但係見到你有weapon,佢地就會覺得好intimidated
    [版主回覆06/28/2008 10:50:00]我老公係屋企我就唔驚,但係如果得我一個揸雞都無力,有把槍係到仲嚇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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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屋企有槍真係好terrible, 我想像唔到!
    [版主回覆06/28/2008 10:52:00]我老公年輕時有槍係屋企架!所以我先特登聲明以後唔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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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小占家姐個老公係警察, 我見到佢地屋企有把長槍, 鎖左係個大櫃入面架
    但我覺得普通市民唔應該有權持槍囉~容乜易, d衰仔衰女唔受得父母鬧, 半夜開槍殺死自己父母架~
    [版主回覆06/29/2008 23:01:00]都有好多呢D個案架,仲有就係D小朋友自己係屋玩,當D槍係玩具跟住傷害左自己或者其他屋企人囉。總之有槍係屋企都係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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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手搶殺傷力強又難監管,屋企無好過有
    [版主回覆07/01/2008 09:44:00]除非屋企無小朋友,而每個人都有受過訓練啦,如果唔係屋企有槍真係幾危險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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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表姐夫鍾意玩槍, 佢地屋企有個夾萬, 鎖起晒d槍! 你睇晒o個本書啦???
    [版主回覆07/05/2008 12:21:00]睇完好耐嘞,我晚晚都會睇兩三個鐘頭書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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