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支持死後捐贈器官,所以自中學開始,我已隨身携帶器官捐贈卡,家人亦知道我的意願。
若我在適當時候死亡,我可以捐贈的身體部份包括心、肺、肝、胰、腎、腸、眼角膜、皮膚、骨骼、幹細胞等等。
但是否可以捐贈器官,有很多不能控制的因素,例如死因會否令器官壞死,死亡時是否在有足夠設備的醫院等待。
我時常想,人死後,一具死屍,怎樣可以用得盡,幫到更多人?
終於因緣際遇,我在這本書找到答案。
Stiff : The Curious Lives of Human Cadavers (by Mary Roach)
一個人體軀殼,可以:
讓醫科學生作解剖之用。(這用途最常見,但一具完整的屍體不是太容易獲取。)
測試車輛安全設備,例如安全帶及安全氣袋。(你平時在電視見到有公仔作測試,只是一部份,若沒有真人屍體作最後測試,就不會知道撞擊時肋骨及體內器官如心、肺可承受的壓力。)
測試更安全的壘球。(以前很多小朋友被壘球撞到眼睛會令他們失明,壘球製造商之後用死屍頭部作測試,讓壘球不停撞擊,直至研製到一款物質的軟硬度可適合當壘球又不會弄盲眼。)
讓整容醫生練習拉面皮或其他微細手術如鼻樑手術。(你不會認為整容醫生都是用活人作練習吧!)
真人CSI。(在美國的University of Tennessee Medical Centre,擁有全球唯一「戶內戶外」鑑證研究所。研究所將屍體擺放在不同的室內及室外環境,極熱極冷,不同濕度,浸在湖中,然後每天觀察及紀錄屍體的腐化程度,作鑑證科學數據。這些數據對各地的CSI都非常重要。)
不只是屍體,美國也擁有唯一的腦細胞銀行,腦細胞研究主要是為了了解老人癡呆症或帕金遜等與腦細胞有關的病患。沒有這些病患的人也可在死後向銀行捐贈細胞,因為它們需要正常腦細胞作控制比較。
以上列出只是一部份,我想大家知道,一具沒有生命的屍體,可以對仍在世的人,作多麼重要的貢獻。
或許我真是怪人,當我知道會移居美國時,令我興奮之一,是知道我的屍體可作更大貢獻。
何況,一個典型的葬禮及墓地,閑閑地幾萬美金,連婚禮也不太重視的我,更不會浪費這些金錢將自己埋在地底,我在美亦沒有親人後人,一個被荒廢的墓地,對任何人都沒有益處。
在結婚時,我已把這意願告知老公,我知道他會幫助我完成這對我來說非常重要的決定。或許亦要告知老爺奶奶,作多重準備,要知道,意外難免,我不想被意外地埋在地底或無故燒毀成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