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擁有綠卡(永久居民身份)已可以合法居住、上學或工作,出入境沒有限制。唯獨有兩三樣公民權利/義務,是必須成為美國公民才可以擁有。
選舉投票權是其中之一(參選公職也是),我去年花了近700大洋趕緊完成公民身份程序,就是為了可在年底的美國大選投票。
另一樣當公民的分別,是有義務當陪審員。很多綠卡持有人,因為不想當陪審員,又不重視投票權而不轉換公民身份的。當然,不想考試或不想付申請費也是原因。
我自己的想法是,做人有權利有義務啊,不應該只想盡辦法拿著數又不願作任何承擔,雖然好多人覺得這樣才叫叻,或許我的家教不是這樣吧。
更重要的是,陪審員制度是「普通法」的根基之一,時常都講「法治」好重要,不能空口講白話。要維繫法治的重要性,不只是靠少數當權者或執法專業支配,受法治保護的所有人都應該付出一點努力,我是很認同這理念的。
美國陪審員通常是在運輸部車牌資料庫或登記選民資料中,以隨機抽籤選出,我好些美國同事,18歲合資格後到現在幾十歲都未當過陪審員,想不到我當公民一年就抽中!我的最大擔心反而是要自己一個人早上繁忙時間駕駛到市中心的法院,所以在早一個週末已跟老公練習兩次並計算時間!
星期二早上準時到達,陪審員等候室的職員說當天約有75個候任陪審員,並詢問在場人士是否需要提出豁免(超過72歲、過去兩年曾被召喚當陪審員、不是美國公民、不能理解英語、犯過嚴重罪行等可豁免),在處理他們幾個人的申請時,其餘人就看介紹陪審員制度的影帶。
當日五個審理案件只有兩個需要陪審員,職員先讀出33個名字(包括我在內)作為第一個案件的候任人選,我們一干人等被帶到另一層法庭的觀眾席一旁坐下。
篩選陪審員程序正式開始,這是個刑事案,有兩個被告各自有自己的辯護律師。案件需要12位陪審員,法庭書記當場隨機宣讀了12人名字出來坐到陪審員席,這12個也包括我在內。
法官先指出這案件預計要四日審理直至星期五,12個之中就即時有兩個舉手說有問題(看醫生及出埠),法官批評了一輪就讓他們退席,又再後補兩個。
之後主控官開始向各人發問,主要問是否認識在場與個案有關的任何人士,有否當過陪審員(民事或刑事)、自己或配偶職業、自己或近親曾否犯罪(包括任何輕微罪行),會否相信執法人員的供詞多於一般市民等等。
問完第一輪主控官就挑走當中4人,再到第一被告辯護律師發問,主要問各人自己及近親曾否是罪行受害者(什麼樣的案件),有無人被捕或被判刑,有否想過當執法人員之類,篩走了幾人後再到第二被告辯護律師發問,主要問各人是否知道被告可選擇不作證不答辯,是否明白所有舉證的責任在主控一方等等。
第一輪用了不短時間,12個最後被篩剩的就只有3人,我就是其中一個,另外兩個也是少數族裔非美國出生的移民,庭警即時給我們三人陪審員襟章,要我們這幾天帶著,好讓各方知道我們的角色及不要跟我們交談。
第二輪篩選隨即再展開,再叫9個候選陪審員入席,主控及辯護律師再重新問類似的問題,再挑走當中幾位,如是者我已忘掉經過多少輪,我只記得在放中午飯前,只有8個陪審員被選,但原本33個候選者只剩下3個人,不夠填4張空凳。法官當時有些不滿,向大家發牢騷指得33人候任太少,太多市民不想付公民責任。剛好是午飯時間,法官就放飯下午繼續。
飯後開庭前已被選的陪審員可以在指定的休息室等候,之後一連幾天直至最後退庭商議也是在這間房進行,房內有兩個獨立洗手間。
下午繼續篩選陪審員,仍在等候或上午去了另一個案件又沒被選中的候任者只剩下16個。填了餘下一張空凳後,4個新鮮人的發問開始,再有些上上落落,最後終於完成挑選12個陪審員。但程序還未完,因為尚要再選一個候補陪審員作後備,在審理案件時萬一我們12位有任何一位出現問題不能繼續,候補陪審員就會頂上。(後記:幸好有候補,因為我們真的用得上!)
大約下午4時,12位陪審員加1位候補陪審員終於篩選完畢。法官隨即宣讀案件的指控罪行,兩名被告各自被控3項持械行劫(robbery with a firearm)、1項盜竊罪(larceny)及1項一級入屋盜竊罪(first degree burglary)。
之後主控官及兩位辯護律師分別展開了開審陳詞(Opening Statement),然後主控官召喚第一位證人。主控官跟兩位辯護律師詢問完第一位證人後,法官宣佈是日休庭,翌日9時30分再審,當時已是差不多六時,非常漫長的一日,回家已虛脫。
老實說,以我對這地方的了解,我是一早有心理準備會被挑中的,尤其是刑事案,一般人會覺得少數族裔移民會少一些既有偏見,而且我們在本地生活時間比較短,本地家人親友又比本地人少,與任何罪案的任何聯繫也微乎其微。在篩選過程中我是有些驚訝原來很多候選者或其家人曾是罪案受害人,輕則車輛被盜、家居被爆竊,重質被持械行劫或被襲擊等。
所以各位新移民,要有心理準備會被選中啊!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未來兩年我也不用擔心再被選了!
我知香港要做陪審員係要一定學歷同身家清白的,先可以當上... 要做陪審員當然緊張啦!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7/30/2013 23:24:09]美國無學歷規定, 淨係話大家要用common sense.
我係香港都中左幾次, 幾次都因工作問題不能離開崗位 ; 一次就準備時話當日無案件要JURY, WAIVE左2年不用再被選!
回覆刪除我一直以為有綠卡= 入左籍, 而家你講完我先明(怪不得我朋友嫁左過去10年以上,都係剛剛先become citizen !)
[版主回覆07/30/2013 23:22:57]喺美國係唔可以用工作原因而要求唔做陪審員架, 法例有規定一定要放人, 亦一定唔可以因為去咗做陪審員而炒人架. 我serve個jury都有一兩個時薪工人, 四日無返工就無糧出, 都幾慘架.
綠卡同公民仲有一個最大分別, 係即使擁有Permanent綠卡, 其實都係非永久嘅, 一定要每十年續期一次, 而每次續期都要証明你有一半時間係住喺美國, 而且政府係有權唔需要俾理由反對續期申請. 但一旦成為公民, 公民身份係真正永久嘅, 即使你之後唔再喺美國住你都會係美國人, 政府唔可以收翻, 除非你自己本人申請放棄.
在篩選過程中我是有些驚訝原來很多候選者或其家人曾是罪案受害人,輕則車輛被盜、家居被爆竊,重質被持械行劫或被襲擊等。<- Yep, or themselves or immediate family have criminal background.
回覆刪除One of the juries that was on my jury panel had gotten DUI, but he was still chosen.
[版主回覆07/30/2013 23:27:54]係呀, 最多篩走係victims of a crime, 其次就係自己或近親有犯過事, 我哋呢邊都有幾個drug possession被篩走. 我哋篩到下午已經無咁嚴謹, 可能驚唔夠人.
做刑事案陪審員壓力真係好大呢, 萬一不慎作出錯誤判斷, 可能會害咗人一世. 其實我想入瑞士藉都係想有投票權, 我住咗超過五年已經可以申請, 不過程序繁複,我又懶填表. 但到出年住夠十年我諗我會克服我既填表恐懼症去申請咯.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7/31/2013 02:23:09]係, 壓力真係好大, 而且完成之後都會一路諗住.
我係填表王嚟架, 而且變態地幾鍾意填表, 好有滿足感架!
好特別嘅經歷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8/01/2013 10:25:30]係呀,真係比較特別嘅經歷,希望之後唔會常發生啦。
I was selected as jury once in HK and it was 6 years ago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8/01/2013 10:26:18]如果係刑事案,我覺得是很tough的。
Ceci:
回覆刪除~Totally,真係做足四日陪審員?? 做依啲,分分鐘仲攰過返工!!
~但都係一個好好嘅experience.
[版主回覆08/01/2013 23:24:29]係攰過返工好多好多.
我幾年前都試過做一次,在HIGH COURT,其實壓力都好大,怕自己害左個好人。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8/02/2013 23:27:57]係呀, 雖然都係叫做一班人一齊決定, 但係點都唔會減少個人感覺到嘅壓力.
我拿公民6年來,每年都會收到陪審團通知
回覆刪除沒有一年例外
但都在前一天打電話去就已經說不用出席
只有一次到法院等侯了一早上
最後宣布所有人都不用出席,回家啦!
加州這應該是每人每年要一次
因為我和我老公真的是年年都中獎
[版主回覆08/03/2013 02:35:15]我係覺得有啲人特別易中, 有啲就幾十年都無抽過一次, 睇彩數啦. 我老公幾中歲都無中過, 同我結婚5年內就中兩次, 我未做公民都資格之前都中過兩次, 所以佢成日話係我引到佢都被抽中, 但我好多同事幾十年都未中過, 如果六合彩都係咁就好喇.
我仲未係公民, 但差不多每年都有收到信呀
回覆刪除見妳描述完第一日, 已經感覺到好大壓力喇
[版主回覆08/09/2013 23:17:29]係啦, 有啲人就係特別易中, 我就係其中一個.
點解仲唔轉公民呀? 你喺美國都好多年喎...
你真係好彩喎, 我父母, 細佬入咗籍十幾廿年都未中過.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8/09/2013 23:18:09]我懷疑有啲名個電腦特別鍾意!
我最近都抽中左, 但最終個court開唔成, 之前一晚收到SMS叫我唔使去
回覆刪除未來兩年免疫
[版主回覆08/09/2013 23:18:47]早一晚知道唔駛早起身係一件好事!!
成個篩選過程已經好漫長,睇到都虛脫... 睇埋第二篇先~~~
回覆刪除做得公民真係要履行責任先啱...
[版主回覆08/13/2013 08:17:23]係呀,我唔鍾意啲人淨係攞著數又唔肯付出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