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2016

如何冷靜?- 上篇

上一篇網誌,有讀者問我如何控制脾氣,及冷靜對待人和事?

很坦白說,我認為一個人冷不冷靜、理不理性、脾氣是好是壞,有七八成來自遺傳,又或者是受兒時成長環境影響。

可能我好運氣,從小就成長在一個「沒有什麼脾氣」的環境內。小時候,父母雖然也有嚴厲的時候,但即使是打是罵,都是在較冷靜的情況下進行,不會有人(打人的、被打的)大聲喧鬧,要哭也是不作聲默默哭那種。為什麼可以這樣?我也不知道,一個家七個人住得200多平方尺,可能覺得哭出聲太醜太羞家吧。

到大一點讀中學時,因為在一所純樸的女校就讀,應該是被環境保護著,同學們及老師們都沒脾氣的,我也很懵地,一直以為所有人都是這樣的。到大學,主修哲學的同學及教授們,當然都是較理性冷靜的。唯一開始見到非理性或一點激動,就是出外抗議示威吧,偶爾與警察對峙的片刻,當然會見到猙獰的臉孔、激昂的嚎叫。雖然在那個當下,我自己仍是會很冷靜,但我十分明白其他人為什麼會這樣,在一個鬥爭的瞬間,不冷靜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我是直至畢業後,第二份在電視台的工作,才真正見證原到這個世界,有控制不到脾氣的人,你說我是多無知又幸運的人啊!之後因為工作或生活圈子擴大了,當然見到更多不冷靜、不理性、脾氣不受控的各種各類人。

無論因為什麼原因引發,在看見這些人脾氣爆發的瞬間,我一直都覺得那可能是天生的,因為我不會這樣,我也不懂為什麼他(她)會這樣。後來,我也將這歸究在那人是否在被寵的環境下長大。從小就被長輩或其他人遷就,或者發覺發了脾氣,就可以爭取到所得的(例如我老公就是典型例子),久而久之這因果關係就會潛移默化在腦內,脾氣就會自動發出。

我就是一個典型例子,從小不知得寵為何物,直至在大學認識我前夫為止。他寵我寵得過份,而我就好似吸毒上癮一樣,愈被寵脾氣與行為愈過份,我也有過非常非常「港女」野蠻的幾年,就是我跟前夫在一起的年月。

分開之後,在自我檢討的旅程中,除了坦白承認了自己的自私、不成熟及種種傷害別人的行為外,我亦正視了那個野蠻會發脾氣的自己。現在回想起那時的我,是多醜陋、多恐怖、多心寒!我到今時今日想起那些年月,仍會為那時的自己感到毛骨悚然。

所以先說我自己的例子,就是我曾經有一個這樣的經歷,失敗過,反省過,令我想用盡清醒時的每一分腦力心力,令自己不再重蹈覆轍。我承認,有時更因為我的過度自控,而相對地縱容了之後的伴侶,這真是有好有不好的結果,但起碼我在每晚睡覺時,能過得自己。幸好,我還有一個最後把關,遇上利用冷靜好脾氣的我,而自己態度脾氣愈差的人,我就會非常冷靜地拋棄他們,不會在他們身上浪費更多時間。

可能我原來本性是冷靜理性的人,所以想糾正時,不用花太多時間與精力。

當然不是每個人,都會有我這樣大起大落的經驗,也不是每個人都有很強的自省自控能力,那怎樣辦?就承認接受自己脾氣不好嗎?我之前有提過,即使有七八成來自天生,還有兩三成是可以後天努力的。不過不想每一篇都寫太長,下次再寫入肉一點的,就是如何幫助自己理性點,冷靜點。我現在想到的,就有這些單詞:(1)眼界、(2)代入、(3)區分/分割。關於這三項,下次看談。


1/10/2016

藍宮夫人信箱(二) – 愛自己、做自己,就容易被愛

原來上一次當藍宮夫人,已經是三年前的事(見此)!三年是很久之前的事啊,當時還說會繼續寫。

上次寫的是,為什麼外表全無殺傷力,樣貌身材都欠缺的我,仍會有男人來搭訕或會有艷偶。

講完外在,在外觀上已合眼緣可接受,搭訕過了,開始約會,甚至之後交往了,要如何維繫?如何才能讓對方覺得,你內內外外都有吸引力,甚至在結束關係後,仍會對你依依不捨?

不過也要先做一些設定,就是我過去與現在的男人,都是同類人,就是自己也很獨立,依賴性不強,也不會對女方有過多控制的。如果你喜歡依賴性強,樣樣都要一起來一起幹,與伴侶成為一體的那種,那我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我其實沒有想太多,也沒問過我的眾多伴侶喜歡我什麼。以下寫的,可以說是我糊亂猜測,當然有很多自誇的部份,受不了的請不要往下看。


我想我的特點,或獨有魅力,是我外表跟內在反差度非常大。

長期讀者應該知道,我是一個非常獨立的人,在生活上、工作上、興趣上,不但可以自己一個人處理,甚至有時「喜歡」自己一個人去面對,但這並不因為我跟別人不容易相處。就這一點要吐槽一下我老公,他那種喜歡獨處,就是因為不容易與他人相處,好容易什麼都看不順眼,而寧願自己一個人那種。而我,當我不是一個人時,其實我是很「易話為」的,可能我生長在貧窮大家庭的關係,互相遷就與相讓是很自然的事,也不會覺得委屈。我當然也有自己喜好的東西與傾向,而且我的喜惡很鮮明,但與別人一起時,我不會勉強。又不是自己一個人時買不到、吃不到、看不到,如果選擇跟別人相見的話,也希望別人都開心啊。

可能這個不麻煩的性格,再加我個人本身一向都爽直不矯揉造作,所以在香港時,男男女女的好朋友也不少,年紀比我輕好多又有,年紀比我大的又有,什麼國籍都有,我現在每年回港,主要原因之一也是見朋友啊。

這跟吸引力有什麼關係?我也不確實知道,只可說可能男人跟我相處時,沒有很大壓力吧。

另一個反差,就是我雖然外表嬌滴滴瘦瘦弱弱的,但可能是遺傳的關係,我們一家上下都不情緒化,非常理性冷靜,如果我跟你說,我們年齡相近的五姐弟,由細到大從來未試過吵架,你信不信?這卻是事實啊。而我更奇怪,可能腦裡欠了什麼,基本上沒有什麼東西事件(什麼黑暗、鬼怪、蛇蟲鼠蟻或者突發事件),會令我恐慌或不安的。(例子:試過跟伴侶在酒店房間午睡時,在房內的空調突然小爆炸並弄到一室煙,當伴侶嚇得有點呆時,我仍是很冷靜地帶他逃生及之後一個人善後。)

這是不是好事呢?我老實不知道,因為我估計,男人總有想保護身邊女人的想法吧。我以前有過的男伴,如果氣勢沒我那麼強的,可能會被我的理性冷靜嚇倒。但好處是他們所有人,都一定會把我當平等看待,從來不輕視我,無論是工作上生活上,也會誠懇地與我交流意見,絕對不會出現「女人懂什麼?」的情況。

那是否等於我就不會小鳥依人,不會撒嬌呢?說真的,我不是一個會撒嬌的性格,也對某些男伴從不撒嬌,但卻不等於從未試過這樣子。之前在FB看到一篇文章,說王菲對之前兩個前夫都是較堅強的,但跟謝霆鋒一起後,就變成一個會撒嬌會小鳥依人的模樣。雖然不知是真是假,但我估我也是這樣的女人,常設是較獨立堅強的,但如果遇到適合的伴侶(男子氣慨很強,令我傾心的),他就有機會見到不常見的我,但這樣的我,真的不常見。

我是個直肚子的人,真的是想到什麼說什麼,不會特意包裝修辭,甚至有時有些毒舌,而且對很多事情也有自己的看法,意見不模糊十分鮮明,非常opinionated(這詞找不到較中性的中文翻譯)。當然還會看場合,在一般社交場合我是會忍口的,但在自己伴侶面前,我就一定要做回自己。男人對此類女人有什麼看法?我估就算幾接受,偶爾都會有「噢,她又來了」的反白眼時候。我不瞞你,就算我老公也會這樣覺得,我從他的表情就會看得出來。尤其是我在看新聞或一些電視節目時,真的可以罵不停。

但我的囉唆、意見、判斷,是有個範圍的。首先,不批評或參與老公作為家長,教導女兒的任何事宜。其實基本上,所有伴侶與他們家人的關係或糾纏,我是從不參與的。這樣的女友/老婆,是否好少有?你問我為什麼可以這樣,不是太過外人嗎?其實好簡單,我從來只有一個想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我自己有兒女之後再婚,我會想伴侶怎樣處理?如果我跟自己父母姐弟關係緊張或有什麼瓜葛,我會想老公怎樣對待?我當然希望,我的想法或決定,他無條件支持。尤其是家庭關係,有時即使明知是錯的、不理性的決定,也可能因為一些歷史因素、傷害或者恩恩怨怨,而無法做出正確的決定,要勉強對方理性是強人所難,這點我一直都很清楚。

另外,如果我已認定你是我朋友,我是一定不會妒忌或背後說是非的。我不知聽幾多同事/男人們,說他們的女友/老婆,跟自己的女性朋友背後互說是非、互相批評、有這樣那樣的drama。我其實好想問這些女人,她們真的是你的朋友嗎?這種性格真的可說是女人的特徵,你看有幾多男人,會妒忌自己哥兒們的外貌、身型、結交的女友、學業或工作的成就?即使是哥兒們偶有做錯事,他們大多不會插只腳去多多判斷、割裂。所以,跟我作伴的男人,很少會從我口中聽到這些,他只會知道我跟我班女朋友感情很好。

有些男人喜歡蠢女人,有些男人喜歡聰明但會扮蠢的女人,我,兩種都不是。

在日常溝通,工作上又好、社交場合又好、家庭聚會又好,我知道我了解我懂的,我都會暢所欲言,不會扮不知道。我時常在工作上,能跨很多級跟最高領導人直接聯繫,就是因為我有這個個性。我不會像其他做行政的,在董事會或高層會議,只當自己是個小秘書跟在旁整理文件做紀錄做跟班,我不知道已在多少這樣的會議,開咪糾正與會者以錯誤的資訊進行討論了。因工作或其他機會見到明星或者知名人士時,我也是這樣。你問為什麼可以這樣不緊張?我不知道啊,與生俱來吧。有同事問我時,我的口頭蟬是:我是人他們也是人,也要睡覺上廁所吃飯,你面對他們緊張的時候,就想像他們上廁所的模樣吧!這也幫助到我在遇到家庭背景超級好或事業非常成功的男伴時,能夠不卑不降挺起胸膛相處,有時他們習慣了被身邊所有人服侍捧上天時,見到一個對待他像普通人的女伴,也不是壞事。

除了性格,我想內涵也是做理想伴侶的重要一環。要懂得多,如何做得到?簡單,夠八卦就得了。我每日除了花幾小時看韓劇及綜藝節目,亦花好多時間在網上「八卦」。看網站看衣服鞋襪,看其他人的網誌(本地有、其他國家又有),上幾個不同的新聞網看新聞(中英版都看),亦花好多時間看Wikepedia(中英版都看)。現在有FB就更方便,我在FB只有133個朋友,都是真的朋友,世界各地都有,而且不少是來自不同國家不同背景又「有內涵」的人,就只是看他們在FB分享的各種資訊,已令我眼界大開(不是所有人的FB頁面都只裝滿飲飲食食旅行孩子照片的)。我就是這樣的人,腦裡面裝了好多對日常生活或工作沒有關係又沒用的瑣瑣碎碎。

這跟交男友,與他們維繫有什麼關係?很簡單,就是有共同話題啊。要知道我結交的男人來自全世界,美加的有,歐洲的有,亞洲的又有,要跟他們所有人溝通銜接沒問題,才可以有持久、平等又健康的關係。我著重的「共同」話題很重要,我跟男伴相處,一向都好少講女人中心(female centric)的話題,例如日常家庭瑣事、購物打扮、八婆是非。不是我不會講這些,但跟男伴日常相處時,我是寧願傾我更想傾談的,較中性的話題,例如時事、日常生活各自觀察到的奇人奇事、或大家在網上書籍上看到的資詢(其實我自己家父母跟五個子女相處時亦都只是傾這些)。另外,我更有一個,我相信非常吸引男人的強項,就是我自己也喜歡看體育比賽及留意體育新聞,美式足球、賽車、甚至高爾夫球及現在在美國很流行的Ninja Warrior我都看亦都懂,即使不常看的,也會知道它們的出名人物及賽例。(以前在香港每星期去酒吧參與trivia時,我更是我們一隊(差不多全男班)指定答一級方程式賽車題目的人呢!)

當然,不是所有男人都要求女伴有共同話題,但試過幾次分手一段時間後,有前男伴要求復合,我就會想,為什麼?以你(們)的條件,都是很易找到女朋友的人啊!找個漂亮過我的、身材好過我的、可愛過我的、聽話過我、依賴你多些的,不這麼「難頂」的,一點都不難啊。我想來想去,只可以估計,就是即使他們再出去大海釣過其他魚,但可能懷念跟我相處時的舒服與日常交流吧。當然,也有可能,只是純粹因為「得不到」,所以非理性地想復合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我不入得廚房(因為不喜歡煮飯),但應該是出得廳堂、入得睡房。

我有時懷疑,其實我的男人,都是暗地裡喜歡「男人」的,因為我除了一個軀殼、衣著及外貌之外,思想行為基本上跟個男人分別不大,內外反差度很大。不過亦因為這樣,我很容易了解及明白男人的想法,與做出某些行動的原因,很容易成為男人的“buddy”,間接地減少了很多因兩性相差而產生的磨合。很老實說,我自己也很怕某些女人的麻煩特質,我應該是絕對不能同性戀的人。

我,單身又好有伴又好,其實只想一直繼續做一個帥氣的女人。

不過這篇我最想講的總結是,無論是外在衣著、身型、打扮,抑或是內在的性格、內涵等等,我從沒為男人改變過自己什麼,可能我太自愛了,如果做不到原原本本的我,無論那男人條件多好,多愛錫我,我都是會毫不猶豫分手的。當年我拍拖轉伴侶高峰期的十年,體重一直都只是得80多磅,連我自己都同意看起來像個厭食症患者,但從來也沒有一個男伴說過一聲要我增肥,或者想我穿某類減少顯瘦的衣服,連暗示都未試過。

也因為同一道理,我從不要求男伴改變,什麼「你愛我就要XX/YY」的奇怪說話,不會來自我口。我要求別人接受我的整體,我亦要一樣對待他。所以,現在的老公雖然有些我不習慣不太接受的零碎種種,但我看的是他的整體(whole package),直至現在結婚相處接近9年了,我仍覺得他的整體,是有一定吸引力的。

寫了這麼多,好像沒有為如何留住男人的心,提供了什麼藍宮夫人式的意見。只可說分享了一些個人經驗,如果要提意見,只有一個:做自己、愛自己、完善自己、懂得捨割,自自然然就會有人愛你。




23/9/2016

Friend with Benefits VS One Night Stand

(註:這篇主題涉及「性」,如你對此話題容易被冒犯,或有很多道德判決的話,建議請移玉步。)


大家都知道,我寫的blog從來沒有什麼禁忌話題,「性」當然亦包含在內,以前沒有寫太多,是因為沒想到什麼可寫,不過上一篇見有網友問到,就寫一點吧。

就我個人而言,我對性行為的態度是算開放的。性,就像追求好吃的東西、好看的東西、好聽的音樂等等,是滿足人類感官慾望範疇之一,沒有什麼大分別。

當然,你可以說,性行為會因為刺激了荷爾蒙,而容易帶來一些情緒上的影響,這點我贊同。我不知道其他人的體質是怎樣,但我如果在專注的情況下,看到好的電影、書籍、聽到某些音樂、甚至嘗到某些好吃的東西,一樣會令我腦內帶來high的感官快感。如果要說性的好處,就是因為刺激荷爾蒙的程度更強,一次性行為的快感及快樂,所伸延的時間,比滿足其他感官更長。

因為我是這樣的人,所以我在追求人生快樂/幸福時,對性帶給我的快樂,自然一樣會去追求。亦因為這樣,只要在沒有固定男友/老公時,我是可以跟沒有愛情/感情的人發生性行為的。

如果不是賣淫,跟沒有愛情/感情的人發生性行為的情況,不外乎Friend with Benefits或者One Night Stand,兩者我都有經驗。(有中譯Friend with Benefits為“炮友”,我不喜歡這個有些貶義的譯法,因為東方文化內的炮友是除了打炮外什麼都不是的關係,而真的Friend with Benefits卻是首先是朋友,會有朋友平常的聯繫及交住見面,而只是加上偶爾的性行為而已。)

如果有適合的拍檔,我是較喜歡Friend with Benefits的。好處是做得朋友,對對方的性格、喜惡及背景有一定認識,會關心對方,平時相處亦舒服自然,不但會減少發生性行為前後可能出現的尷尬,最好的是在發生性行為之餘,會在情緒上有一層窩心的暖流。這個溫馨的感覺很難解釋,如果要劃一條線,就介乎純肉體交合的性行為,與跟戀人做愛之間吧。

但我得承認要找適合的人不容易。最怕是什麼?當然最怕是為了性影響友誼,更怕的是其中一方之後產生感情,期望有更進一步發展,萬一在感情上傷害到對方就更不好了。因為有時即使在開始時大家都知道遊戲規則,但感情是非理性的,之後改變了有時自己也控制不了。

一些維持Friend with Benefits關係的簡單規則?首先當然是雙方一些自我要求,例如我自己,是不會在有「固定」男友/老公時,跟其他人發生性行為的。不是我自己肉體/感情上不可以,而純粹因為不想傷害身邊的伴侶,也不喜歡向伴侶說謊。但當我只是跟一些人在約會階段,關係還未固定時,我不會為自己設此限,但同時也不會向他們說謊。至於我的Friend with Benefit是否有同樣要求,老實說,這個我管不到。

另一規則就是只要有一方,在任何時間要停止性關係時,一定要即時無條件配合。例如對方有心儀或曖昧對象,或開始約會拍拖,或只是純粹不想,那要跟朋友停止性關係是很自然的事。如果你認為自己會因此不開心,自尊心受挫或有留戀,那就不應該開始。不能忘記的一個重點,是友誼第一,性關係其次,如果容易把這些混淆,還是找One Night Stand比較好一點。我就可以剛跟朋友完事後,仍抱在一起聊天時,教他如何追求一個心儀的女孩。我是從來不會把他是我朋友的身份混淆的。

另外,我自己覺得,所有身體接觸及任何skin ship,都應該只在室內及兩人獨處溫存時發生。簡單來說,這樣是令雙方都更明白更肯定,在不同社交場合(social settings),大家是朋友的角色,也會避免其他共同朋友的誤會。

我慶幸在我過去廿多年偶爾出現的單身日子,曾有幾個這樣的朋友。至於如何從朋友群中物識到同路人?這也很難說,以我自己的經驗,就有真的是多年朋友,也有拍過拖,之後分手後成為好朋友的,也有只約會過一段短時間,大家覺得不適合成為情侶的,幸運地我們的友誼/關係都能維持得好好。其實我可能會有更多選擇的,尤其因為我是女性對方是男性,但有些我有保留,因為直覺告知,他們可能對我有非純友誼的好意,不想為了一己私慾,發生性行為之後影響友誼。

偶爾我也會有One Night Stand,一夜情的好處是no hassle,不用太多寒暄認識,基本上只要對上眼,又沒有討厭的感覺就可去馬。但一夜情有一定冒險,我不是說什麼遇到變態或什麼人生安全的冒險,而只是純粹對對方全無認識,所以對那人性能力/技巧等一點掌握也沒有,尤其是那些喝了酒的男人,真的是不去到現場,不知會發生什麼事。不過我一夜情時,通常不會把人帶回家,因為我是會「完事即走」那種人,如果帶人回家就會失去這個控制權。也因為對一夜情全無認識,亦有可能事後對方想繼續聯絡你也不一定。所以Friend with Benefits VS One Night Stand,我是較偏愛前者。

另外想說一點,除非一個人很有自發性及上進心,否則長時間只對著同一個性伴侶的話,無論性技巧、享受性愛程度,對自己喜惡的認識度,都會非常容易停滯不前,久而久之性生活容易變得沉悶,變得機械模式,甚至覺得累人及煩厭。

年輕人又或者單身人士,你說我鼓吹濫交又好什麼都好,你愈遇得多不同的性伴侶,能享受性的機會及程度愈大,因為每個對象跟你的化學反應也不會一樣。尤其是女孩子,絕對不要因為跟某一兩個人發生過關係,沒有得到很大的滿足,就妄自菲薄,認定自己就是不會享受性愛或者是床技不佳的人。只要做好自我保護措施,不防多去見世面,這世界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啊。愈有經驗,對自己身體及滿足愈有掌握,對自己的外貌、身材、自我形象等就會更接受,自信亦會更強,不會再容易被一個兩個人的反應,變得自卑或者self conscious。

啊,談到這種話題,我就懷念以前Yahoo Blog有私人留言這個選擇,如果讀者真有難以公開的詢問或分享,可以直接寄電郵給我。








22/9/2016

波士頓公幹 :腳骨力挑戰之旅

要為公司在波士頓尋覓及租賃新辦事處,上星期就跟兩個同事去看場地。

其中一個現居矽谷的同事,之前在波士頓住了十幾年對當地很熟悉,我又多年沒去過,上次去麻省已是在1998年,去UMass Amherst探一個“friend with benefits”,趁他上學時自己搭巴士,去波士頓玩了一天而已(也在那天有艷遇)。今次就前後另找兩天留在那裡逛逛。

說是腳骨力挑戰,因為我們除了做遊客時逛了兩個大半天,公幹的兩整天就看了14個場地,每個面積都過萬平方尺,我又習慣走遍每個角落,但不知道是否最近做Pilates令腰與腿的肌肉強壯了,抑或是那對Nike  Mayfly Woven超好著舒服,我只是在其中一天要吃止痛藥,是很大的進步!(我平時回港因突然要長時間步行,會因為腰痛腳痛,通常每天都要吃止痛藥。)

公事不多提了,就只寫兩天的吃喝。週六晚上到步,就與同事到同鎮的台灣小菜館吃飯。牛肉麵鹽酥雞等份量都超大,但味道只是一般。


第二天早上下雨,我們又沒有特定目的地,就坐Uber到大商場Prudential Tower購物,順便到頂層的餐廳Top of the Hub吃brunch及看風景。食物質素都是普通,但服務與波士頓景色搭救。






之後天氣放晴,我們再到海旁North End喝咖啡,然後沿海旁一路漫漫走到Financial District。






晚上就去波士頓唐人街食中菜,當然點了龍蝦!


兩天看辦公室都是到下午才吃飯,第一天在MIT所在地Kendall Square的一間薄餅店吃。


第二天去了Legal Seafood吃海鮮,除了生蠔,我另跟同事就分享了這份lobster bake,只是40多美元還包了一杯clam chowder一點都不貴,味道亦可口。




最後一天自遊行,早上去了一個住宅區Malden Ming’s Seafood Restaurant飲茶,是同事住在波士頓的朋友推薦的,點心可以,最開心個個推車仔的嬸嬸都講廣東話,還吃了比香港還好吃的流沙奶黃飽,蛋黃味濃超香!



飲完茶就去Harvard Square,雖然只是一個普通的週三下午,但Harvard Square仍有很多遊客學生周圍行,可能剛開學不久有些陪伴家長還在吧。先到Darwin’s Ltd.喝咖啡,跟住就到書店服裝店等周圍逛,最後路過Harvard University外邊走了一少段,算做入過哈佛吧。我們酒店附近沒食肆就順便早早吃了越南粉當晚飯,之後就回酒店了。





週四一早機回家,在機場難得地吃了個非常美味的早餐!


我跟同行的同事,都沒有什麼特定要去的地方,所以只是不停乘Uber周圍去,Boston是大城市坐Uber好方便,服務亦不俗。遲些可能要再去波士頓一次,希望不是在嚴冬時就好了。






18/9/2016

未換季之狂購

上星期失蹤,因為去了波士頓出差。

8月才寫了今年夏天減少了買衣服,不料只在過去一過月,在天氣仍然很炎熱的仲夏,就大出血。

可能我都是喜歡買new arrivals吧,年輕時試過幾次因為想等減價而失去心頭好非常後悔,之後看到自己心儀的衣服鞋襪都好少等了。

趁牛仔布仍大行其道,因為不知道下次再流行又要等幾年,我狠下心繼續買。首三件來自少女牌子Abercrombie & Fitch。

雖然喜歡A&F衣服剪綵適合身型瘦小的我,但因為款式真的很年輕,我近年來已很少很少買。但有天路過街舖,看到件牛仔褸加了條冷做的闊領,覺得好看就買了,而且美國冬天室內暖氣強,不可以穿厚冷衫,有這樣的外套夾在中間(或者窄皮褸都可以),只要內穿一件樽領純綿上衣,外加一件大外套,就幾凍都不怕又可以在室內都脫掉。


第二件牛仔工人褲是在它們網上看到的,一看想都不想就買了,因為這樣修身女性化的工人褲不多見啊,你看背後的設計多特別!A&F的碼真的細得可憐,最細的我背後完全拉不上而買了0P,00P可能真的是80幾磅22-23腰才穿得上!雖然款式真的很年輕,但我穿過兩次都有陌生人讚啊!大家別誤會,我不會大露背的,會穿件白色背心在內。最後一件灰色上衣因為觸摸過質地很軟才買的。




牛仔布繼續。之後是來自ASOS的parka,當然一般parka指防風雨的外套,而牛仔布又不防水只是取個剪綵吧。收到實物時有點意外,因為價錢不貴但布料的質素好高,還加了一層純綿內裡很保暖,應該到天氣更冷時穿仍足夠。不知不覺今年已買了4-5年牛仔外套!



之後幾件來自Anthropologie,先延續牛仔布。因為基本的顏色剪綵都有了,我近一兩年已很少買牛仔褲了。不過現在哈韓反而想買些有特色的來襯淨色tee及運動鞋。無意發現了這條Levi’s為Anthropologie特製的併貼限量版501,雖然要200美元但真的很少看得到所以買了!我現在所有牛仔褲都是skinny or straight leg的修身款,這樣近boyfriend cut的501對上一次買可能已是大學時期穿啊!穿闊牛仔褲有點不慣但真的好舒服,而且又有陌生人讚呢!



另外兩件在Anthro買的,一件是兩層的衫背心,我在舖頭看見實物買的,因為照片真的不吸引,但實物顏色鮮一點層次也聚得好看一點。最後是在波士頓逛街時買的短身moto假皮外套,不知道為什麼在舖頭突然半價不用100美元就買了。



我跟同事提早去了波士頓,星期天就去了Prudential Tower購物,看到這個在美國南部未見過的加拿大牌子Aritzia,原來他們只在北美的大城市有商店,單只櫥窗已非常吸引。你看它們的款項好像很基本的,有些像香港的Massimo Dutti,但見到實物就知道Aritzia衣服的質地更好,最難得是剪綵非常非常好,試穿幾件上身都愛不惜手,最後不想大出血買了兩件。

是的,淺色絨褸我已經有好多件,但我喜歡這件的高領。我不喜歡帶頸巾,這種高領可幫我擋風,而且絨褸用cashmere羊毛做好保暖。


另一件長身冷背心,看照片不太特別,我是見到公仔著了淺色款就一定要試穿,穿上身真的超級好看!好看到我現在想上網買多一件一樣的(淺色款),怕將來再找不到。



這三件是在波士頓Harvard Square的一間季尾散貨場買的大特價貨,沒什麼特別。




最後是鞋,先在ASOS買了這布鞋,我很少穿這種悠閒款的懶佬鞋,不過這對鞋頭蝴蝶結夠可愛,不太中性才買的。


最後是在Steve Madden買了同款兩隻色的兩對短靴,我買了咖啡色及黑色。短靴我當然也有不少,但多是更女性化的,這種有點脫色又中性化的沒有(所以一買就兩對),這種款初秋時襯薄身裙再加短皮褸夠型。


這個月就這樣了,安慰自己到秋冬真的來臨時,可能就沒有其他看得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