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2019

KPOP飯究竟有幾無知?

有留意KPOP新聞的讀者,都應該知道最近幾星期,有關於Big Bang成員勝利的各種負面新聞吧。前兩日(3月10日),他透過自己的IG戶口,向外公佈退出娛樂圈。

對此沒留意的讀者,簡單事件背景介紹:

勝利雖然是藝人,是韓團Big Bang的成員之一,但他同時擁有及投資很多生意,包括夜店(night club)。在江南他有份投資及擔任理事的夜店Burning Sun,一月底時,其職員被指涉及毆打客人、包庇性騷擾、販賣毒品、甚至對女客人灌藥及包庇性侵等事件,而該事件亦引申至江南警察局涉嫌受賄包庇夜店。雖然事後亦有說被毆打的那個人,才是性騷擾女客人的罪人,所以才被夜店保安趕走,現在事件仍在調查中。

不過,之後警方在他與其他人的電話聊天紀錄中,又懷疑勝利曾經想將不同的夜店,作為外國投資客人的色情招待場所,兩日前正式立案調查他。

最新的發展,是在另一個群組電話聊天室,當中包括勝利本人及其他韓國藝人(暫時有確實出現的名字只有歌手鄭俊英),在對話內容分享與女性性交時偷拍的影片及其他偷拍女性的照片/影片(那時應該是2015年)。

這陣子互聯網當然一片亂,尤其是當勝利公佈退出娛樂圈後,勝利及Big Bang的海外飯,差不多一面倒崩潰及支持勝利,反倒韓國飯卻多數是要求勝利退團,要嚴懲他等意見。這主要是因為各事件發生至今,事情發展可算日日新,已成為韓國國內最近幾星期的最大新聞,因為當中涉及的不只是娛樂圈人,也有韓國民眾極其討厭的權力權勢人士包庇、貪污等事。但海外對此事(尤其是英語地方),卻只是零零星星地被翻譯,而且可能是飯的選擇性翻譯,對警方/政客發言,對國內傳媒的報導,被傳達到海外的實在不多。

我寫這一篇,並不是要說誰是誰非,我不是來向任何人定罪的,也不是要對這些事件(販毒/性侵/偷拍等)下任何道德判斷。我從來都很少為任何事,任何行為向他人下道德判決的,所以這不是我寫這一篇的目的。

我想寫的是,現代年輕人,包括藝人,包括粉絲,甚至包括管理藝人的娛樂公司管理層,究竟有幾白癡幾無知?

這個世界上,任何一個大城市,有場內不提供毒品,不賣淫,不賄賂警察的夜店嗎?這不是要自己去過夜店,自己都遇過這種事,才會知道的普通常識common sense吧。至於性侵,幾政治不正確都要講句,如果一個樣貌正常的女性,走入一間夜店喝酒跳舞,或接受別人送的酒,因自己喝醉或被人灌藥後,被性騷擾或性侵,也不會是想像不到或什麼意外的事吧。為什麼夜店總是女士免入場費或女士有優惠?難道大家以為是因為夜店老闆做好心嗎?

這都是什麼年代了?時下年輕人對夜店是什麼一回事,一點都不知道嗎?自從60年代開始有夜店,無論是叫做夜總會、P 場、disco、 night club,什麼都好,它們從來都不是純粹給人跳舞的地方啊!大家是活在象牙塔還是原始人時代的山洞?

因此,你亦可以說,一個夜店的理事,無論幾不插手日常業務,沒可能不知道這些事在夜店發生。所謂的「只是投資者不管理日常業務」,可能只是不知道賄賂了哪些警察、不知道用了幾多錢,不知道是那幫派的人在場內提供毒品、妓女,不知道夜店抽幾多佣吧了。也可以是說,在文件或錢銀瓜葛上,可能找不出犯罪證據來。但要說任何夜店投資者,對這些事在夜店內有發生不知情,那簡直是天方夜譚。這簡單的道理,就正如任何合法經營的賭場,一定會有非法的高利貸在運作一樣。

如果你喜歡的藝人,喜歡去夜店,經常去夜店,甚至經營夜店,你就自己想想這樣對你喜歡他/她有沒有影響吧。西方飯對自己喜歡的藝人吸毒、一夜情、嫖妓等,大多是不太介懷的,Justin Bieber, Kanye West等仍有不少對他們作品的捧場客,演唱會一樣會售罄。我再次說一句,我不是來做道德判斷的。我只是對這件事,韓國市民、Big Bang飯圈、一般KPOP飯,認為很意外或者什麼失望憤怒等等,覺得好無稽。

至於社交聊天室的使用........ 唉,我私下跟朋友都說過好多次,現在入行接受訓練的練習生,學唱歌跳舞,學演戲學外語等等,雖然都好重要,但娛樂公司更重要的任務,是由他們年紀輕時開始,教導及管理他/她們,如何使用手機,使用電腦,使用網絡,而且只要一日受僱於公司內,一日都要接受管理甚至檢查,因為一個藝人負責的不只是自己的前途,而是公司上上下下很多職員的生計啊!

我在很久以前,寫防彈使用社交網的文章內,已說過讓藝人自由地使用社交網的危險,尤其是不少韓國藝人,都是年紀非常少,入世未深,受教育亦不多時,已被世界隔絕關起來受訓,對社會一般認識及常識,比一般年輕人低很多。

就因為這樣,即使因為怕落伍,怕落後於防彈在社交網的一級優勢,而容許藝人自由使用電話、電腦、社交網,就更要看得緊,什麼可以做,什麼可以「留」,以前所有藝人因為用電話用電腦出了事,被批評被罵要道歉要退出娛樂圈的每一事件,都要當課堂一樣去教導練習生。

手機會被盜,手機可能要維修,平板與電腦亦一樣。現在駭客亦很容易駭到任何人的硬件軟件及社交網戶口,真的要駭任何藝人的互聯網瀏覽紀錄、電郵內容、聊天室內容亦不難。你自己保管得多好也沒用,聊天室的組群有很多其他人啊!即使你看完不雅錄像自己刪了,只要聊天室內其他人仍保留紀錄,你也走不掉的。

幾年前,防彈去一個綜藝節目時,成員曾在言談間,取笑隊長RM的電腦有病毒,可能是因為他看色情錄像,大家當時一笑置之。是的,只是意識上,知道他(或任何藝人/偶像),有看色情錄像,其實沒有什麼大不了,我自己也看。

但大家試想像一下,如果RM的電腦,無論任何原故,被公眾得知其色情網站的瀏覽紀錄,或揭露出他喜歡看什麼類型的色情錄像,你可以想像得出,防彈可以捱得過這樣的風波嗎?當年在香港,純粹只是被電腦維修員盜取及竊出照片,連雙方都是一廂情願被拍的「陳冠希事件」,都一樣毀了所有當事人的事業。

你說怎樣不公平都好,藝人的公眾形象,就是跟普通人不一樣,也沒有所謂「未被定罪前還是無辜」這回事,形象這回事是不需要證據的。在亞洲做藝人,想賺公眾的錢,得到公眾的認同,就要接受一言一行,內內外外,甚至一般人擁有的私穩都要犧牲。











6 則留言:

  1. 這篇真的寫得很好。:)

    另一方面,我覺得有時喺亞洲地區嘅藝人被包裝得太完美、太有光環,大眾對藝人嘅期望就變得更堅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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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係,亞洲嘅傳媒,一般市民同埋粉絲,都超脫離現實。其實偶像都係人,而人本身就有好有壞,唔會因為只係好人先做到偶像,連宗教界、教育界都有一定比例嘅敗類,唔知點解啲人會覺得做偶像,或做娛樂圈,就會個個都應該係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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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覺得無論勝利最後被定罪與否,他絕對逃脫不了責任,也不可能像網上一些人說的希望可以查明真相後還他清白等等。最近看到有YouTuber評論說這件事背後可能涉及公司之間的利益鬥爭/內幕,不知Ceci有什麼看法呢?(但如果不願意回應這種屬個人猜測的評論,也是能夠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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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每日都有新發展,好像3rd Gen團差不多無一幸免。

      如果說有內幕,我更覺得現在傳媒有點轉移視線,將集中點放在那個group chat,而更大的貪污賣淫警商腐敗那單案,就可能會不了了知,或只抓到勝利與夜店老闆頂了所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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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做藝人是許多人的偶像,生活真的要檢點些,一出錯,事業,真的會玩完。不管是過了多少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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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只是亞洲才有的想法,西方國家看法比較健康及現實點,就是藝人/偶像都是人,人就有好人與壞人,不會因為他們是偶像而要他們有更高道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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