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回港的最後一天,下午空閒沒事做,買了些西餅在沒預先通知下,走上以前曾任職的公司找舊下屬。
一些背景:這機構是我任職最久的地方(五年),我是這機構第一個人事及行政部經理,因為機構當時只有二三十人,在我上任之前這些工作是由助理總裁兼任的,之後五年,機構擴張一倍以上。擴充當然要請人,亦要找新辦公室,搬家之類。
我有四個下屬,人事/行政/財務各一,另一個OA,除了OA外,其他三個年紀跟我差不多。做新設部門很適合我,因為我喜歡「由無做到有」,在沒有很多歷史、很多規範下可讓我建立一套新系統,新步驟。而且我對程序、政策等感興趣亦有天份,那五年做得算得心應手。
說回探望下屬,自我2004年離開那機構後,最後一次見他們應該是2007年我移民前吃了一頓飯。過去五年我都沒有跟他們聯絡,不過從機構網站知道他們都仍在。到達辦公室時,前台是新人我不認識,就跟她說:「唔該你通知XXX或YYY,話佢知有舊同事嚟探佢。」個前台想問我姓名,我只跟她說想給同事們驚喜。
就在此時,OA從外面工作回來,一見到我就尖叫,而XXX及YYY亦估到可能是我,一起叫埋另外兩位出來(其中一位不是我下屬,但曾想轉入我部門),五個中年人見到我好高興,就在機構大堂圍住我bibibaba不停講,又說現在辦公室不如我在時運作順利。哈哈,我聽到當然開心,但其實最開心是感受到他們見到我真的好興奮,最後還是我說聊太久了,叫他們回去上班。
來美工作幾年,我已不再是任何人的上司了(我在香港時做過6份工當中5份有下屬)。常看這blog或看我給別人回應的blog友,都知道我有些多多事實的管人性格,好的就說是mentor,否則就令人神憎鬼厭,我知道我性格上是有這個缺點的,只是改不了,請見諒。
但在職場上,這個性格助我成為一個好上司,在不同公司為我工作過的下屬與我的關係都不錯,起碼未試有手下在我主管時辭職,但這不等於我縱容他們,大家應該看得出,我是在工作上要求很高的人。我很認真,但從不發脾氣,不指使下屬做無聊事,教他們增加效率的工作方法,亦會考慮他們的將來作培訓,所以只要不是本身態度有問題的人,都應該不會討厭這類上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