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都先不寫,先給不是防彈粉絲的讀者看一個CCTV視頻(來自韓媒TV朝鮮)。
事源正在以社會服務員形式進行替代役(即只需辦公時間執勤,下班時間屬自由身)的防彈成員Suga,於8月6日晚上吃飯喝酒後,帶著頭盔駕駛著電動滑板車,由距離家500米左右的studio回家時,轉入居住屋苑的大閘外摔倒,起身時剛巧有警察經過,發現他身上有酒味,進行了酒精呼氣測試,達罸款及吊銷牌照的程度,然後讓/送他回家。(以上黃色字體就是視頻證實的部份,防彈公司Big Hit亦已確定視頻人物是Suga,其餘描述都是暫時發表公告的訊息。)
Big Hit及Suga分別在8月7日發出道歉告示,其後因為電動滑板車的界定(有沒有座位/車速/相關懲罰)在網上傳出爭議,Big Hit二道發公告,澄清昨晚完成酒精測試後就被安排回家,以為事件已完結(罸款及吊銷牌照),不知道會有後續調查,並非刻意淡化事件,亦表示Suga一定會配合調查及承擔後果。
在以上這個被確認主角是Suga的視頻出現之前,韓國JTBC電視台Newsroom新聞節目,在事發翌日先發了另一CCTV視頻,聲稱是Suga醉駕片段(在視頻的45秒),又有韓媒指Suga酒精測試的結果是0.227%,但韓國警方從未證實過這一數據。韓國吊銷執照的酒精測試含量是0.008%起,達到0.227%應該是不能自行步行的程度。
以上的模糊CCTV視頻,因為來自新聞媒體,直接令Suga陷入說謊爭議,因為視頻無論在駕駛距離、車輛種類、車速等等,跟他及公司在8月7日發的道歉公告都有出入。大家當然想像得到那視頻播出後,過去一星期網絡上指責Suga的聲音會多嚴重,有些人甚至要求他退出防彈少年團,因為這是一般韓團偶像發生爭議事件,安撫社會及粉絲的最常做法/懲罰。
因為兩日前TV朝鮮發出的新CCTV視頻,得到Big Hit確認,網民(主要是阿米)群起指責JTBC報導未經證實的假新聞,新聞內容及視頻均誹謗Suga,不單只向JTBC投訴,亦向新聞業界的監管組織及JTBC的廣告商投訴,JTBC最初只選擇悄悄地刪除了錯誤的視頻,但在巨大壓力下,不得不在昨日播放的Newsroom,發表這個20秒的所謂澄清道歉(他們只是對於視頻引起混亂而道歉)。
JTBC APOLOGIZES FOR SPREADING MISINFORMATION ABOUT SUGA:
— moni⁷ 𖠌 (@sevenrchive) August 16, 2024
👤 … a CCTV footage of him riding an electric scooter was aired, and a police investigation confirmed that the man in the video was not BTS' Suga. We apologize for the confusion. pic.twitter.com/j6k8VIdnpC
不知道大家為什麼這麼快就忘記,JTBC Newsroom就是幾年前製作假新聞,亂說防彈家人跟Big Hit在續約分紅上有分歧,被防彈家人發聲明及出律師信,還因非法擅闖HYBE大樓偷拍,後來被罸,令電視台新聞部主管兼Newsroom主持人孫可熙,道歉及下台的醜聞。8月18日更新:今早新聞有報告,負責監管媒體運作的韓國廣播通訊審議委員會,將會介入調查 JTBC Newsroom發佈假新聞一事。
就Suga一事,韓國警方表示會調查這事件,相應懲罰亦會考慮到事件的綜合因素及嚴重性(酒精測試量、速度、車輛種類、人/物受傷受損程度、初犯重犯、其他案例等等)。以上就是這件事件,暫時的進展。
寫完這件事,我都會寫一點我對這件事的看法/觀察/感想。
首先最明顯的,就是飯圈對此事的分野,主要分兩大陣營。有些韓國及華人粉絲(華人也只是指大陸及台灣,不包香港),都走出來指責Suga“醉駕”,最多的說法就是“犯法就是犯法”,指對他極度失望,說即使支持他們多年,也要撇清界線脫飯之類。也當然有自稱是阿米,其實只是唯飯或其他韓團的敵對飯(antis)走出來要求Suga對事件負責要退團。
而國際米(包括西方/東南亞/日本等)的阿米,即使未出現兩天前的真視頻,大部份都是接受Suga犯錯受懲罰及道歉,了解偶像也是人而不是聖人,人就會犯錯的事實。國際米花更多的時間精力,是在保護Suga及防彈,在網絡上指責過去一星期,以驚人數量出現的假新聞或對Suga/防彈有誹謗成份的文章。我可以告訴你,香港媒體首先對韓團沒太大關注(沒有真正新聞價值嘛),媒體的文化也不太像台灣那樣喜歡誇張煽情,所以我們的網媒可能只就此作過一篇半篇引述式的報告。香港人也一般不會對香港藝人的私生活及錯失無限放大,攪什麼杯葛封殺之類的事。曾經醉酒襲擊、吸毒、嫖妓、出軌等等的藝人,包括未做藝人前有因搶劫打鬥坐過牢的香港影視大享古天樂,都過得好好的(不關你事嘛),古天樂坐過牢的新聞在他開始受歡迎時被傳出來,更有張國榮及一眾當紅藝人出來挺他呼籲給他機會,這就是香港跟其他華人社會文化的分別。
出現這樣的分野,我並不意外,中國人(包括台灣人)及仍以儒家思想為社會秩序藍本的韓國人,都有非常嚴重的道德高低及道德指責文化,將社會規範凌駕很多東西,對權力(例如新聞媒體)深信不疑不敢挑戰。
一句“犯法就是犯法”,不理事件來龍去脈、背景環境等任何因素,統一道德判斷。我好想問問以交通混亂聞名的台灣人,無論是行人、駕摩托車,駕汽車的,你們是否從來都遵守所有交通法例及規則,從未試過亂過馬路(jaywalking),駕摩托車都是跟著一般車輛規則,不會為方便在馬路穿插,在小巷逆線行車,摩托車或車輛從不違例泊車?你又不說句“犯法就是犯法”,把自己打下十八層地獄?坦白說,我就是一個經常犯法的人。
當然有人會說,Suga是醉駕啊!醉駕很嚴重啊,會傷人傷物,這怎麼能相提並論?那只是因為大家不用腦,將醉駕的定義不分程度的統一嚴重化,又將亂過馬路或違例泊車的違法程度統一輕微化而已。難度後者的個案,就從來沒有傷人傷物嗎?大家現在都看到的視頻,將此跟一些韓星韓偶過去的醉駕相比(撞車、刑毀、不顧而去、找包頂罪、拒絕測試等等),是一樣的程度嗎?
國際米(尤其是西方米),相對地不會視權威為不可侵犯的東西,即使是法例也一樣,不合理的法例可以批評。(例如我就覺得韓國人,不單只不可以在國內賭博,而在海外旅遊時,如在Las Vegas賭博也是犯法,回國會被懲罰,就是非常無稽荒謬不合常理的法例)。韓國法律制度的各種各樣流弊,可能寫三天三夜都寫不完。
以下是一個美國阿米對此事的看法:
喜歡看見別人眼中的刺,卻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對公眾人物(尤其是藝人)附加更高的道德枷鎖/標準,覺得自己喜歡支持的公眾人物的個人生活行為要對“我”負責等等,都是受典型儒家思想影響的人的看法。即使現在這件事,更重要的方向,是已演化成韓國某些力量,要趁此機會抹黑攻擊防彈,但那些“道德撚”,仍是會咬住Suga醉駕不放的。
至於我自己,對此事是什麼看法?8月7日早上得知此事的一刻,我第一個反應是:唉,要來的終要來了。
其實,防彈成員七個之中,可以說有五個,都有經常喝酒及有喝很大量的酒的習慣,我一直都隱約覺得,他們遲早會因為喝酒出事,因為隨了吸毒,喝酒是另一容易令人喪失判斷能力的一個行為。但是我不可以因為自己滴酒不沾,就去批評別人喝酒的習慣,因為我亦很明白,他們日常生活及工作面對壓力,自由上的限制,讓他們很難找到舒壓及放鬆的途徑,而喝酒就是韓國公認可接受的生活習慣。
這一件事對Suga對防彈的影響,無可否認,將會是深遠及嚴重的,因為媒體及大眾,最喜歡把公眾人物的錯事重複又重複再提,今後有任何Suga及防彈正面或負面的消息,都會有不少人在留言或在論壇等,再提起他這件事去嘲諷,這會是他/他們永不磨滅的陰影。以後在任何錄像,能看到Suga或防彈成員喝酒的畫面,應該不會出現。如果有阿米,尤其是那些自稱跟隨防彈多年的阿米,不了解Suga會因為這件事,破壞了防彈小心奕奕生活多年經營的公眾形象而內疚自責不已,而還要去外加你個人的指責,那我不知道你飯了多年的防彈,是不是跟我飯的防彈是同一存在。Suga要尋求諒解的,不是你亦不是我,而是他六個兄弟,而我亦深信他們六個,都在好好地反過來安慰他,在情緒上在行動上(個人活動宣傳,社交媒體參與等)默默地支持他。
但換一個角度來看,如果一定要因為喝酒而出事,這一次不失為一個最好的錯失(程度上)。真的,沒有比這樣的所謂醉駕更無稽。犯錯時間上也是最好運之時,因為他們還有六個在服役不是活躍期,直接的壞影響有限,時間可以沖淡很多。
這次事件亦引發了一次阿米飯圈的大清洗/整理,要走的當然不送(大家做人要有點原則,不要辦演唱會時又回來搶票),但看見很多多年不再在社交媒體活躍的阿米,突然走出來維護Suga及防彈,收集所有報導/傳載假新聞或帶誹謗性文章的作者名稱/個人資料,反擊韓媒及其他敵意攻擊,並向各地新聞監管機構投訴,就知道我們這些曾為未紅的防彈作擋箭牌作軍隊的阿米,其實沒有離開過。而近年才成立,韓國最大為防彈刷音源的飯製電台,主事者因此事曾在推特勸籲Suga退團,立即被其他韓米倒戈取締,也是大快人心的。真正的阿米,是從來不會放棄保護他們七個任何一個人及整個團體的。如果有人說自己喜歡防彈,但又很容易為一些事動搖、失望、背棄的,不應該叫自己做阿米,極其量只可以稱為一般粉絲或路人飯。
至於韓媒及整個韓國路人市場,真的可以不理,防彈從來沒有從他們得到過任何好處,相反只有他們在防彈大紅後,間接得到關注。防彈團體或個人,都多年沒有在韓國回歸了,有的也只是一兩次為了找機會見見到阿米,他們現在的真正回歸秀,都是在美國進行的。從今天起,防彈不再上韓國任何電視台任何新聞、綜藝、音樂節目,不去任何韓國舉辦的頒獎典禮,損失的絕對不會是防彈,由得他們自吹自擂,然後過兩年又來跪拜防彈出現吧。
這就是我對此事的觀察及看法。